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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银行仲裁员:申诉146万件,赔款83万件

数字不言自明:为了快速解决纠纷,银行和金融产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地选择意大利银行推出的 Arbitrator 而不是普通司法 - IVASS 推出的保险 Arbitrator 也在路上 - 活动资产负债表在 Sapienza 与全国信用问题研究协会一起讨论

金融银行仲裁员:申诉146万件,赔款83万件

超过 146 次上诉和超过 83 万欧元的赔偿金金融银行仲裁员 (ABF),已跨过十年运营里程碑; 金融纠纷仲裁员 (ACF) 的 7100 多起上诉和赔偿金额超过 84 万欧元,该仲裁员已开始其第五个年头的活动。 毫无疑问,这些数字证明了意大利银行和金融产品消费者转向普通民事司法​​之外的争议解决工具的不可阻挡的趋势。 简化的程序,解决纠纷的时间大大低于普通司法管辖区,银行和金融中介机构的履约率令人满意,尽管在上一时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裂缝,此外,由于情况非常有限,这些都是法外司法在我国建立起来的竞争因素。

因此,无可辩驳的成功, 这为第三位与保险界有关的庭外仲裁员的诞生铺平了道路,该仲裁员将在 IVASS 设立,但其诞生过程还远未结束(现在,充其量,其运作可以在今年提前下学期开始)。

胜利的征程,需要深入的分析和反思,这肯定会留下一些关键问题悬而未决,尤其是在仲裁员进行的干预类型、与其能力相关的干预范围不确定性以及保护的整体效率方面确保经常性消费者。

最近由罗马第一大学经济学院与全国信用问题研究协会合作举办的一次(虚拟)会议对这些和其他方面进行了广泛讨论,会上学者的意见和经验,意大利金融市场的机构和非机构仲裁机构和运营商。

从这个快速综合的评价开始 多米尼克西克拉里,罗马第一大学经济法与金融市场教授,他对ABF和ACF经验的判断“到现在为止构成 活法 在规范中介人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方面,这是我们法律体系去管辖权化的一个良好例子。 在任何情况下,替代系统都必须不断适应市场的不断发展,并对监管和法学变化持开放态度,这也来自超国家管辖区,以确保其永久有效性,维护和增加客户对银行和金融机构”。

就其本身而言 吉多·阿尔帕,罗马第一大学民法名誉教授,强调了法外司法中律师在场的重要性,以提高这些程序中使用的技能的质量水平,有助于避免在法律确定性和监管方面可能出现的迷失方向保护并确保操作指南的清晰度,以期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透明度和效率。

ACF 主席仔细分析了庭外工具的作用, 詹保罗·巴尔布兹,指出“委员会针对许多问题所界定的指引不仅是解决个别纠纷的工具,也是中介机构应考虑的一套应用规则,以尽量减少未来诉讼的风险,以及更好地追求客户的利益,尤其是涉及散户投资者时”。

就其本身而言 玛格达怀特,意大利银行客户保护和金融教育部负责人,如果他强调了设立特定行业的庭外仲裁员的做法的重要性,“以避免,也为了国际比较,在还通过各种系统之间的有效协调来保护”,他还重申“必须定义方法以根据参数(例如解决时间、决策稳定性、知识和客户评价)评估有效性程度”。 至于 ABF 正在进行的改进工作,一方面提到了与各学院校长达成一致的试验,即总统的一元判断和调解的尝试,另一方面将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应用于 ABF 世界的可能性。

玛丽亚·路易莎·卡维纳, IVASS 消费者保护服务负责人,未来的保险仲裁员 (AAS),在该部门的监管机构内成立,“将成为保险客户可用的公正工具,以灵活、经济的方式解决与公司和中介机构的纠纷以加强消费者保护和对保险系统的信任并减少法律纠纷”。 最终,除了 IVASS 已经实施的工具之外,还有一个工具可供公众使用,目的是“改善对产品、流程和销售政策透明度的控制,以及投诉管理和促进保险教育”。

但在意大利,仲裁系统并不仅仅由银行金融部门的仲裁员组成,正如你回忆的那样 里纳尔多·萨利, 米兰仲裁院副总干事。 在说明该机构的活动时,由于干预范围不仅限于银行金融方面,而且扩展到公司事务、招标和商业分销等更广泛的问题,因此突出了其互补功能。 两者都有一些重要的区别特征:从根据个案选择并受独立和公正启发的仲裁员任命标准,到根据当事人通过仲裁条款接受的规定执行的程序方面,到仲裁程序的最后时刻最终作出裁决,这是一个真正的判决,不会造成不遵守规定的问题,并且可以在上诉法院提出质疑。 最后,还有另外三点很重要:仲裁的平均时间,以 14 个月为单位量化,费用,与争议的价值和仲裁的百分比成正比,其中一半不是以裁决结束,而是以双方之间的新交易。

至于市场参与者 达里奥福卡雷利ANIA 总经理指出,2009 年至 2019 年保险纠纷呈下降趋势,这主要归因于汽车 TPL 行业,与提起诉讼相比,一审民事法院案件减少的影响更为显着治安法官正是在后者的背景下,“各省之间的争端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其中一些达到了保留索赔的 60%”。 AAS 几乎无法影响的系统异常,并增加了对该机构实际影响的更普遍的困惑,考虑到“其活动应集中在确定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非- 遵守行为准则。 因此,不应扩大到查明造成保险损失的事实和量化需要初步调查的赔偿数额”。 简而言之,如果不赋予其自主调查权,AAS 只能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在公平的基础上对一些价值有限的争议作出裁决。

就其本身而言 詹弗兰科·托里耶罗 ABI 副总干事重申了“对庭外争议解决系统的积极看法”,并着重强调了三个限定点:“ABI 在促进重大程序改进方面的作用,旨在确保更大的同质性和仲裁裁决因此,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稳定”; 系统质量的评估也通过决策的执行率,观察到“如果这个比率趋于下降,我们必须问问自己原因,以便找到可以加强系统的解决方案符合一般原则,特别是符合我们宪法的原则”; 需要持续监控裁判活动与欧洲法规之间的联系。

同样来自 SIM 世界,通过 Assosim 秘书长的话, 詹路易吉·古廖塔, 机构仲裁员的活动受到赞扬,“对一个部门的法律确定性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该部门中,监管框架的不断发展和主管机构的分散产生了难以管理的法律风险。 除了提高合规水平和限制与客户诉讼的风险外,仲裁裁决还丰富了投资者对其权利和法律保护的认识。” 然而,一些疑虑仍然存在,与不执行决定的制裁问题有关,这些决定包括在其公布中,这会造成声誉损害,并经常诱使中介机构“遵守,即使在他们根据是非曲直不同意决定的情况下,与先例相反或基于证明性取消抵押品赎回权”。

在这样的意见交锋中,当然不能少了消费者的声音,以 马里奥芬齐, Assoutenti 的名誉主席,他审视了即将成立的 AAS 的前景,指出了两个关键方面:金融教育主题的各种项目和倡议所取得的仍然不尽如人意的结果,这一观察刺激,也最重要的是,在保险领域,引入新的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情况下,技术平台的扩散,鉴于专业人士与客户之间关系的变化和复杂性,必须促进充分的反思,并根据“不透明性”进行评估和调查责任链”。

总结到此,可以得出一个共同点,即在承认意大利法外文书的整体优点的同时,不惜突出某些特定方面的疑虑和困惑,引发进一步的概念系统化思考而程序上的细化则是国家法治文明水平更高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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