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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改革,政府对经济裁员必须更严

政府在退出灵活性方面辜负了企业和国际投资者的期望——恢复制裁无形性的禁忌尚未被打破:根据意大利法官的说法,工人的行为永远不会严重到足以被解雇的程度经济的。

劳资改革,政府对经济裁员必须更严

一段时间以来,欧洲央行去年八月的信函证明了这一点,国际竞争条件的变化使得我们不可避免地要解决我们劳动法的最后一个禁忌,即工作场所的“真正保护”制度: 现在是从艺术开始对个人和集体解雇进行深刻改革的时候了。 18、 转向一种制度,使公司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配备定性/定量员工,而不再受劳工法官的完全裁量权的影响。

而立法者,首先是第 223/91 号法律,随后是 Treu 法、Biagi,最后是上述欧洲央行的信函,第 8 条。 第 138 dl 2011/148 号法律转化为第 2011/XNUMX 号法律,通过将执行法律的授权监管职能或贬损职能的任务委托给集体自治来干预劳动力市场, 蒙蒂政府 相反或者试图通过一系列干预措施来规范劳动力市场,即使在过去,这些干预措施也并不总是能够实现所提议的普遍控制:尽管五十年来劳动力市场一直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但想想未申报工作的现象就足够了。

从本质上讲, 无法执行自己的法律 (从关于空白辞职或任何容易受到惩罚的虐待的都市童话开始), 继续改变机构 (所谓的灵活性好) 对非从属工作形式的使用引入限制和约束,并提高从属工作形式的成本。

但正是在退出的灵活性上,政府未能达到企业的期望,向外国投资者提供的确定性,相同的就业目标。

可以说,这让CGIL摆脱了孤立,成为最可信的工人保护对话者,但 这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巨大的政治成功 因为它使其他工会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

可以说,这只是一项可以在议会修改的法案,但从未发生过劳工法案在最终批准时修改有利于公司制度的规则的情况。

只有那些很可能很少出席意大利劳工法官的人才能相信 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 恢复制裁的无形性禁忌已被打破 – 到目前为止已经抵御了所有攻击 – 但同样正确的是 确认纯粹赔偿补救措施的空间是剩余的 并有可能遭到法官的进一步阻挠。

诚然,1951 年的德国法律也规定,如果发生社会上不合法的解雇,则根据法官的决定进行复职或经济补偿(5 至 12 个月的工资),但是,作为那些也在德国工作的人,在法官的记忆中,被解雇工人复职的案件并未被回忆起:正如斯图加特 IG Metall 的一位工会成员最近回忆的那样, 即使在法官面前,公司和德国工会也始终支持经济和解。

相反,加强法官的作用, 正如实际预见的当前账单, 这意味着不了解大多数劳工治安法官的政治倾向:在大多数情况下,正如已经发生的那样,工人的行为永远不会严重到足以证明解雇是合理的,实际上是在经济解雇的情况下,或者像劳动法专家所说的那样,出于正当的客观原因(例如组织终止工作) 总会有法官继续支持解雇动机明显毫无根据,因为工人本可以被分配到另一份工作。

此外,也许忘记了在意大利, 法律已经规定歧视性解雇无效, 媒体对禁止歧视性解雇的宣传得到了强调,就好像这绝对是新鲜事一样, 从而强化了一类受到超级保护的工人,不仅是工会成员,还有简单的工会成员,无论行为如何,他们总是会被恢复职务 因为解雇工会成员或工会成员始终是反工会和歧视性的活动。

新程序的出台 个人裁员, 该条款规定,工会尝试进行预防性调解,可能会面临无法立即将工人从工作场所解雇的风险:只要工人生病,就足以将解雇推迟到可能持续几个月的行为期结束。

最后,困惑的是 集体裁员的监管,这将需要对选择标准进行大力简化、修订和自由化,并对正式或程序性违规行为给予较轻的赔偿制裁,与对个人解雇的类似正式和程序性违规行为的规定相同(6-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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