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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披露之二:税务局指南

税务机关已启动新的电子渠道来发送访问程序的请求,并发布了有关如何传输随附报告和文件的技术规范。

自愿披露之二:税务局指南

加入的工具 自愿披露之二 他们终于完成了。 在 2017 年表格及其填写说明之后,税务局还启动了新的远程信息处理渠道,专业人员必须使用该渠道发送访问该程序的请求。

该新颖性自 7 月 XNUMX 日开始运作,在此之前,可以通过旧的远程信息处理渠道发送旧模型来申请自愿 bis 的成员资格:所有利用这种可能性的纳税人现在也必须发送新模型,仔细勾选框“之前提交的申请“。

申请入会后,您必须提交 文档 e 随附的报告,其中 - 指定税务局 - 只能通过以下方式传输 验证邮件 到相关地址。 这是清单。

电子邮件必须包含 在主题中, 以空格分隔,申请人的税号,申请传输收据的电子协议,如果有多个电子邮件,则发送相对于要发送的电子邮件总数的累进编号(例如 2 个中的 4 个)。 所有对调查有用的元素都将写在报告中,而不是在电子邮件的正文中。

电子邮件必须包含 两个附件. 第一个是 .zip 格式,必须包含随附的报告(税务局还发布了一份关于如何编译它的指南)和 pdf 格式的相关文档。

第二个附件为 .xml 格式,将包含名为“Signatura.xml”的文件,该文件由编译软件在输入申请数据后生成,并自动保存在专用于编译自愿合作申请的特定子文件夹中,已确定根据纳税人的税法。 该文件不应重命名,由发送文档的中间人保留。 

电子邮件的大小不得超过 50 MB否则你需要发送不止一封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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