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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euver 2017:增值税集团的革命

这是预算法草案中最重要的税收创新之一——增值税将不再对“参与同一集团的主体之间”的交易支付——以下是它的运作方式

联盟也会造实力,但首先是省钱。 预算法中​​包含的最重要的税收创新之一(正在商会讨论中)是从 2018 年开始建立增值税集团的可能性。根据这项法律,意大利从 2006 年开始实施欧盟指令所设想的机构,近年来它已被各个国家采用。 让我们看看它是什么。

从 VAT 集团到 VAT 集团:这是正在发生的变化

首先,请注意误解:新的增值税集团与已经存在的集团增值税有很大不同。 第二个现在允许几家公司一起纳税,但规定每家公司仍然是一个单独的纳税人。 正是在这方面发生了最重要的变化。 事实上,根据新的立法,增值税集团是一个单一的纳税主体,而组成该集团的公司“失去了增值税的自主主体性”,正如该演习草案所述。

这种差异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后果:

1) 不再为“参与同一增值税集团的主体之间”的交易缴税,因为只有集团需要“遵守增值税规定”。

2) 因此,集团成员进行的交易将被视为由集团本身进行; 反之,与集团成员之一进行的交易被视为与集团本身进行的交易。

谁可以创建增值税组

只有从事商业、艺术或专业的主体“在国家领土上建立——继续草案——存在一定的金融、经济和组织性质的限制”才能形成增值税集团。 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解释:

经济拮据. 当一个主体控制另一个主体、被另一个主体控制或两者都被第三方控制时(也可以设在国外,前提是它在欧盟内部或在意大利与意大利签署了信息交换协议的国家/地区)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经济制约. 当“在国家领土内设立的某些纳税人之间至少存在以下经济合作形式之一时,即发生: a) 开展同类主要活动; b) 互补或相互依赖的活动的执行; c) 开展使他们中的一个或多个完全或实质上受益的活动”。

组织约束. 它发生“当某些主体的决策机构之间存在协调时,根据法律(......)或什至仅根据事实运作。 协调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在财务上与所考虑的主题相关”。

警告:如果您选择建立一个增值税组,则所有主体都必须“共同适用财务、经济和组织约束”。 此外,如果两个主体之间存在财务联系,则国家假定经济和组织联系也存在。 如果没有,则由纳税人证明。

最后,还有一些主体是法律禁止设立增值税组的:
– “总部在意大利的人在国外的常设机构”;
– “破产、与债权人和解、强制行政清算和对危机中的大公司进行特别管理、普通清算的主体以及其公司受到司法扣押的主体”。 自然地,如果一个主体控制着多家公司,则只扣押其中一家公司就可以防止其他公司也参与增值税集团。

增值税组是如何建立的

预算法将与增值税组相关的申报模型的批准委托给税务局的规定。 无论如何,该演习目前指定申报表将以电子方式传输,并且必须包含以下信息:“增值税集团的名称、集团代表和参与集团本身的主体的身份数据、证明这些主体之间存在财务、经济和组织联系,增值税集团开展的活动,参与同一集团的每个主体与集团代表的住所选择,用于通知文件和有关行使选择权的纳税期限的规定(不可撤销的选择,直到没收评估行动或实施与选择权有效期最后一年有关的制裁期结束)和集团代表的签署以及打算参加该小组的其他受试者”。

如果纳税申报发生在 30 月 31 日至 2018 月 2019 日之间,则增值税组的设立从纳税申报表提交后的次年第一天开始生效。 但是,如果在 XNUMX 月 XNUMX 日至 XNUMX 月 XNUMX 日之间提交,则增值税组的有效性从申报后第二年的第一天开始。 因此,考虑到该立法将于XNUMX年生效,第一批增值税集团最早将于XNUMX年诞生,法律还规定每个集团的存续时间至少为三年。 最后,该团体的成员资格终止了每个人行使的所有增值税选择权的效力,即使最短有效期尚未到期。

职责

履行增值税集团义务和行使权利的主体是其代表。 根据法律,这个角色属于母公司。 但是,如果该集团仅涉及“姊妹”公司(即由同一主体控制,但总部不在意大利),则该代表是营业额最高的主体。

在任何情况下,参与增值税组的所有主体“都与代表连带承担责任 - 继续演习草案 - 对于清算活动和控制之后应缴纳的税款,利息和罚款”由税务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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