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作为当事方的未决税务纠纷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在 2 年 2017 月 XNUMX 日之前支付补贴金额来解决这些纠纷。这是由税务机关传达的,具体说明现在可以在该机构的网站上找到和解申请表与相关说明。
可界定的争议
引入了解决税务纠纷的便利程序 今年的整改动作,但不包括所有争议。 只有纳税人已在 24 年 2017 月 XNUMX 日之前通知一审上诉并且在提交申请之日尚未完成最终裁决的程序才包含在范围内。
你支付什么以及支付多少
对于定义,有必要支付该机构要求的有争议契约的金额,但仍有争议:相反,他们没有支付 制裁 与有争议的税收有关,也不 默认兴趣. 如果争议仅涉及与税收或违约利息无关的制裁,则解决涉及减排 40% 有争议的金额。
当然,已经支付的等待判决的金额将被扣除。 任何已在 21 月 XNUMX 日之前提交申请的人 报废 可以同时享受这两种好处。
如何以及何时付款
为了以更简单的方式解决争议,请记住 2 年 2017 月 XNUMX 日的截止日期。这一天是支付应付金额或第一期付款以及在线提交争议解决请求的截止日期,通过 税务局的远程信息处理服务.
该过程也可以通过 授权中介 或者去 该机构的任何领土办事处. 在最后两个假设中,申请必须在允许在 2 年 2017 月 XNUMX 日截止日期前执行电子传输所需的时间内交付。
定义允许你支付 在一个解决方案中 (截至 2 年 2017 月 2 日),或者,如果应付净额超过 XNUMX 欧元,分两期或三期,并有可能使用补偿机构。
如果您选择支付 分两期,第一笔(相当于应付金额的 40%)必须在 2 年 2017 月 60 日之前支付,第二笔(等于剩余的 30%)必须在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支付。
谁付钱 分三期但是,必须在 40 月 2 日之前支付第一期(40%),在 30 月 20 日之前支付第二期(2%),在 2018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支付第三期(XNUMX%)。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付款 F24型, 但税法尚不可用:它们将由税务局随后通过决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