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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和保险:它在世界上是如何运作的

在意大利,只有不到 1% 的房屋受到地震保险的保护——这在罗马尼亚和土耳其是强制性的,但是,在这些国家,投保房屋很少——在法国、西班牙或比利时等其他国家,该政策是可选的,但在某些情况下成为强制性的——在加利福尼亚、日本和新西兰,还发现了其他解决方案。

地震和保险:它在世界上是如何运作的

每次地震后,我们都会回过头来谈论保险。 我们不得不在意大利介绍 抗地震风险政策的义务? 政府已经回答:没有。 它会被视为与税收相同的方式,例如汽车责任,因此高管更愿意专注于新的 税收红利 鼓励意大利人购买保险。

目前,根据全国保险公司协会的数据,在我国 不到 1% 的家庭 它受地震政策的保护,该政策仍然是自愿的,因此非常罕见。 但我们真的确定强制保险有助于改善这种情况吗?

Ania 的一项研究表明,在距离意大利最近的国家中,抗震政策仅在 罗马尼亚 和 土耳其, 然而, 尽管有义务, 被保险房屋分别不超过总数的 10% 和 17%。

在其他欧洲国家,如 法蘭西亞 , 西班牙 o 比利时 该保单是可选的,但如果您为您的房屋购买其他风险保险(例如火灾或爆炸),则该保单将成为强制性保险,以便在您申请抵押贷款时获得承保。 在欧盟边界之外,在地球上地震风险最高的地区——在 加利福尼亚州, 日本 e 新西兰 –,还找到了其他解决方案。

这是 Ania 创建的方案。

法国

系统类型: 半强制性。
政策类型: 消防政策的附属品。
奖励/激励:保费持平,相当于相对火灾保费的 12%(陆地车辆为 6%)。
限制:适用于财产的绝对免赔额为 380 欧元。 如果在过去 5 年中有 n 次自然灾害申报,则免赔额适用乘数 n-1。
国家的作用:国家通过一家名为 Ccr (Caisse Centrale de Reinsurance) 的公开再保险公司作为最后的再保险公司进行干预。 CCR 向私人市场提供固定比例和/或超额再保险率。
保险公司的作用:公司独立运作,涵盖保险业务的各个方面。 自 1997 年以来,如果和解可以追溯到 1995 年根据巴尼尔法引入的“自然风险预防计划”(PPR) 获得批准之后的时期,公司可以拒绝承保位于高风险地区的资产. 该法律被认为对促进预防很重要。

西班牙

系统类型: 半强制性。
政策类型: 消防政策的附属品。
奖励/激励:保费率是固定的,相当于房屋及其财物保险金额的 0,09‰; 办公室保险金额的0,14‰; 商店和仓库保险金额的0,18‰; 工业险按保额的0,25‰; 公共建筑保险金额的0,34-1,95‰; 每辆私家车 5,41 欧元。
限制:适用 7% 的透支,但车辆和私人住宅除外。
国家的作用: 为提供担保而收集的保费流向 Consorcio de Compensacion de Suguros 的金库提供资金,这是一个具有自己法律地位的国家机构,根据私营部门的现行法律管理这种风险(例如,它必须保持足够的技术储备,以及偿付能力裕度)。 此外,尽管迄今为止该财团的经济和财务业绩一直是积极的,但在财团财务手段不足的情况下,国家承担最后再保险公司的角色。
保险公司的作用:公司仅处理合同的签订以及理赔的管理和理赔,并收取所收保费 5% 的固定佣金。

比利时

系统类型: 半强制性。
政策类型: 消防政策的附属品。
奖励/激励:保费与风险成正比。
限制:绝对免赔额不能超过 1.114 欧元。
国家的作用:国家灾害基金(公共)对每家保险公司每次事件超过赔偿限额的损失进行干预。 国家灾难基金的干预被限制在 280 亿欧元的上限(只有地震的门槛提高到 700 亿欧元)。 除了这些数额之外,对保单持有人的补偿将按比例减少,直到他们回到预先设定的补偿阈值。 启动基金干预所需的最低要求是:事件必须是灾难性的,对私人财产的直接损失必须至少达到 1,2 万欧元,每项财产的平均损失必须超过 5 欧元。
保险公司的作用: 保险公司独立运作,涵盖保险业务的方方面面。 保险公司参与 Caisse de Compensation 以分散风险。

罗马尼亚

系统类型:强制性的,但迄今为止只有大约 10% 的私人住宅投保。
政策类型: 独立。
奖励/激励:奖金是固定的,A 类建筑的奖金为 20 欧元,B 类建筑的奖金为 10 欧元。
限制:A 型建筑申请的最高投保额为 20 欧元,B 型建筑申请的最高投保额为 10 欧元。没有免赔额。 如果超过预设的最大年产能,补偿将按比例减少。
国家的作用:国家已承诺为该系统第一年的再保险保费提供资金。 对于超出支付能力的极端事件,它作为最后的再保险公司进行干预(见下文)。
保险公司的作用:世界银行与罗马尼亚政府合作设计了这样一个计划。 Paid(自然灾害保险池)成立。 参与公司必须支付最低出资才能参与该计划,并以 Paid 的名义并代表 Paid 出售保险,Paid 扮演着再保险公司的角色,但可以与各个市场运营商进行再保险,以满足其最大容量. 向保险公司支付10%的佣金用于保单分发和理赔服务。

火鸡

系统类型:强制性的,但迄今为止只有大约 17% 的私人住宅投保。
政策类型: 独立。
奖励/激励:保费与风险成正比,并按地区(共 5 个)和建筑类型(共 3 个)区分。 保费范围从每 0,44 保额的最低 5,5 到最高 1.000。
限制:绝对免赔额为 2%,最高投保额为 110 土耳其里拉(约 50 欧元)。 超出此限制,公民可以转向私人市场寻求补充保险。
国家的作用:如果保险/再保险市场的容量不足,国家将作为最后手段的再保险公司进行干预。
保险公司的作用马尔马拉地震(1999 年 24 月)之后,世界银行与土耳其政府合作,为民用住宅设计了全国地震保险计划。 Tcip(土耳其强制保险计划)因此成立。 目前已有XNUMX家保险公司加入Tcip。

CALIFORNIA

系统类型:自愿,但保险公司有义务提供保险。
政策类型:它既可以作为消防政策的附属条款提供,也可以作为独立政策提供。
奖励/激励:保费与风险成正比,并根据重建价值、施工类型和日期、风险降低措施的存在和位置区域(总共 19 个区域)进行区分。 第 1.000 保额的平均年保费为 3,91。
限制:建筑物适​​用 10% 或 15% 的绝对免赔额。
国家的作用: 没有预见到国家干预。
保险公司的作用:加州地震局 (CEA) 成立于 1996 年,实行公共治理,尽管其资金来自参与保险公司的捐款、保费收入、投资回报和再保险。 这些公司根据等于 10% 的佣金百分比来分配 «CEA 政策»。

JAPAN

系统类型:自愿,但保险公司有义务提供保险。
政策类型: 消防政策的附属品。
奖励/激励:保费与风险成正比,按面积(共8个)和建筑类型(共2个)区分。 每 0,5 保额的保费从最低 3,13 到最高 1.000 不等。 他们需要承担 10% 的分销成本负担(如果分期支付保费,则为 12%)。 为促进采取预防措施,引入了三个折扣级别(30%、20% 和 10%)。
限制:赔偿与损失不成正比,但遵循以下规则:对于超过资产有效价值 100% 的损失,为地震保额的 50%,对于 50% 至 20% 的损失,为保额的 50%财产的价值,最后保险金额的 5% 的损失低于财产价值的 20%。
国家的作用: 承担再保险公司的角色,涵盖近 40 亿美元的容量(约占系统总容量的 90%)。
保险公司的作用:参与该计划的公司将承担的所有风险都转给了地震风险再保险公司 JER(地震再保险条约),后者又保留了一部分风险,而其余风险则转给了私人保险市场和国家。 再保险计划的设计方式是私人保险市场和 JER 持有的容量不超过收取的保费。

NEW ZEALAND

系统类型: 半强制性。 据估计,超过 95% 的财产都投保了。
政策类型: 消防政策的附属品。
奖励/激励:费率是独一无二的,而且似乎非常低,即等于每 15 美元的保险金额支付 100 美分。
限制:相当于建筑价值但最高 100.000 美元的保险金额; 免赔额等于保险金额的 1%。
国家的作用:承担 EQC(地震委员会)计划的最后再保险公司的角色。
保险公司的作用:遵守该计划的公司将承担的所有风险转嫁给 EQC 基金,而 EQC 基金又为自己提供再保险。 该结构的组织集中在政府手中(包括索赔的管理和支付),因为 EQC 还执行风险领域的公众意识和研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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