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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仁子的改革由CGIL撰写:这是文件

通过建立地区商会克服两院制和重组国家-地区责任是 2014 年上届 CGIL 大会最终文件(我们正在发布)的两个基石,与宪法改革完全吻合,但由于反对伦齐政府先入为主,卡穆索联盟忘却一切,在公投中投了反对票

公民投票,仁子的改革由CGIL撰写:这是文件

只有对伦齐政府的先入为主的反对或苏珊娜·卡穆索对总理的个人怨恨才能解释 CGIL 令人难以置信的面貌,在 2014 年上届国会批准的最终文件中,CGIL 曾呼吁克服平等的两院制与建制派地区议院的成立以及国家和地区之间责任的重新定义,这些都完全纳入了宪法改革,但随后忘记了一切,在全民公决中站在了 NO 一边。

这是 CGIL 大会文件的摘录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必须得到捍卫和贯彻。 CGIL 确认其反对任何打破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不可或缺的平衡的宪法改革假设,或导致克服议会制的假设,如(半)总统制或总理制,反对即使举行全民投票,我们也会战斗。

优先要求是恢复议会的中心地位,重新赋予其活动资格,减少紧急法令,并在限制性意义上规范对任何有关条款提出信任问题的可能性。

对于 CGIL,有必要根据宪法规定的艺术程序实施一些改革干预措施。 138:

1) 通过建立代表地区和地方自治的商会来克服完美的两院制。

2) 根据《宪章》第 117 条对国家和地区的权限进行重组,将目前受并行立法约束的一些事项恢复为国家的专属权限,并加强国家监管职能,无论是在保障基本服务水平,涉及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利,两者都在行使竞争事项方面。

3) 有机设计的定义,从不能再推迟的大都市区制度开始,形成一个综合的制度层次系统,以此克服中央行政部门和自治系统之间角色的重叠和混淆,加强和发展共和国的功能自治(从教育和研究开始)作为行使公民权的场所。 这种设计必须克服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必须存在一个广阔区域实体的任何含糊不清之处,该实体由充足的资源提供资金,履行市镇和地区之间的中间层级的职能,目的是保证这些机构的绩效行政职能,例如学校建设、环境保护、省级道路系统、民防、就业和专业培训服务等,即使市政当局组成工会,也无法免除这些职能。 在这条道路上,优先保障各省目前为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现有就业,包括不稳定的工人,加强而不是分散现有的专业化。

从不能推迟的选举法的改革开始,有必要对公民对参与的需求不断增长的需求做出积极的回应,这将恢复选民选举人的选择权力,从而维护公众的角色各方,促进政治和社会民主代表,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的形式。 为此,CGIL 认为必须采取行动:

1) 最近批准的法律取消了对各方的公共捐助,取而代之的是有问题的间接捐助制度(千分之二),因此有必要引入替代形式的公共支持,例如商品和服务的免费特许,定义在一项国家框架法,专门为每个机构级别确定形式和方法,以保证政治参与平等的民主原则。 在基于私人融资的系统中,还建议引入适当的规则,以保证每个级别的最大透明度、准时报告和所有私人对政党和运动、文化协会和基金会的贡献的完全可及性,他们提出了政治思想的阐述和节目。

2) 制定有关利益冲突、不合格和不相容的新法律。 

3) 批准关于参与式民主形式的国家法律和引入“流动法定人数”的全民投票机构改革(与立法机构上次选举中记录的投票率相关联)。

近年来,在经济危机的压力下,提出了一个由线性削减组成的计划,旨在调整公共干预的范围,减少公共服务和知识,取消一些公民权利。 公共工作的持续贬值和贫困化过程,引入中央集权的官僚规则,大大削弱了公共机构,目的是阻止它们的运作。 这些是 CGIL 反对的选择,对国家有害,对公共行政的深刻改革无效。

我们指出的优先事项是:

1) 公共行政改革,从克服分散和不连贯的干预政策开始,没有有机的设计和统一的总部。 这种政策在实践非常强大的立法集中制的同时“鼓吹”联邦制。

2) 通过有针对性的投资,大力重建公共机构和知识,建立长期工作的就业计划,从个人服务和知识开始,目的是将后者置于直接管理之下。 在导致公共工作急剧老化的反复招聘冻结之后,不稳定的工作正在激增,特别是对于年轻人来说,必须将其转变为稳定的工作。

3) 与机构改革和官僚主义相一致的组织精简运动,为服务使用者带来了可观的利益。 有必要定义服务用户的国家和地区咨询,以确定旨在简化和技术创新使用卫生服务和地方行政部门的流程,通过 PA 的创新流程扭转外包政策。 特别是,计算机化领域的创新不得影响公共服务和服务的用户,推翻公共行政对社会中介结构的负担和职责。

4) 在支出方面,必须克服阻碍有效行使职能的线性削减和干预措施的做法——尤其是那些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工作中健康和安全领域的检查服务——必须克服,同时保证打击浪费和腐败。

5) 取消所有中央和地区咨询。

6) 将商品和用品采购管理的所有权转移到国家和地区采购中心,推广采用标准采购成本。 减少非生产性和可自由支配的运营支出必须导致在向个人和企业提供服务的资格方面进行新的投资。

7) 使社会条款、就业、合同和环境保证对服务合同和服务具有约束力,但不影响公开证明选择外包的经济和社会便利的义务。

8) 改革和限定被投资公司的系统,引入保护工作和基本服务的必要规则,加强业务聚合过程,在任何情况下保证公众在服务控制和管理中的作用。

9) 坚持反腐倡廉,通过支出的选择和质量的完全可及性和透明来进行斗争。

10) 在服务融资和运营支出之间建立不同的平衡,作为深入修订《稳定公约》的基础,恢复地方当局在领土投资的支出能力。

11) 使体制改革、创新和简化以及公共行政改革的进程有效,通过一项克服立法限制的改革协议,恢复正确有效的工会关系,定义能够加强和重建公共行政的合同、经济和法律文书工作,也消除了营业额和集体/国家和补充/领土谈判的障碍。

12) 有必要在时代赋予业务系统确定性,以便从公共行政部门收集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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