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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的外商投资目录

新版《中国外商投资目录》为感兴趣的外国企业打开了多重机遇之门,体现了国家通过发展现代产业和放宽外商投资限制和禁令的创新意愿。

中国:新的外商投资目录

外国直接投资被认为在中国非常重要:尽管受到危机及其全球后果的影响,在 2009 年和 2010 年期间,这个亚洲大国仍保持其作为外国投资首选目的地的第二位,并于 2011 年底获胜,每年的外国直接投资价值约为 110-120 亿美元。 因此,《外商投资中国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一份具有根本重要性的文件,可为决定在中国投资的国际公司提供指导,涉及绿地投资和并购形式的间接投资。

该立法于 1995 年首次发布,经历了一系列变化(1997 年、2002 年、2004 年、2007 年),最后一次变化以 2012年新目录 (但仍然只有原文)于 29 年 2011 月 XNUMX 日发布,其规定于 XNUMX 月底生效。 《目录》将外商投资分为“优惠”、“限制”和“禁止”三类; 除此之外,还增加了第四类投资,即"允许"投资,其中包括上述三类中未明确提及的所有部门,不受激励,甚至不受限制。 特别是,“受惠”投资的特点是有可能减免甚至免除地方税、所得税、进口税和增值税; 相反,属于"受限"类别的投资往往受到外国所有权的限制:与当地合作伙伴联合的义务(通常以合资企业的形式)和外国参股比例的最高上限。

为促进国内发展,扩大经济开放,创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新目录减少了后两类项目,同时扩大了属于“优惠”类的投资领域。 新版本对 2007 年之前的版本进行了一些实质性的修改,反映了中国政府在“十二五”计划(12-12 年)中制定的经济目标以及国务院在《关于利用外资的意见》中表达的经济目标(关于进一步利用外资的若干意见)。 着眼于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创新,特别是发展战略性、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以及更多地利用可替代能源。

在加入“青睐”类别的重点行业中,最重要的是与节能技术开发、绿色产业和污染控制相关的行业。 高度重视利用先进技术进行高质量生产的行业,特别是纺织原料、化工、机械设备等,体现了中国政府推动传统制造业发展和转型的意愿。 激励措施也针对人力资本:事实上,从事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机构被列入“最受青睐”的投资名单。 还鼓励对现代服务业的投资,特别是如果旨在改善国家福利。 最后,涉及风险投资公司和知识产权服务实体的专利和商标咨询代理等投资领域由“限制类”升级为“优先类”。

对于新目录没有考虑到的投资领域的变化,隐含在“允许”投资范围内,也不乏创新:事实上,很多投资领域已经从“限制”范围中剔除。 ”项,首先涉及卫生机构和部分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具、血袋等)的生产。 在金融和商业领域,尽管对金融机构和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银行业的投资仍属于受限制的投资类别,但对金融租赁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管理和咨询服务的商业公司的投资仍然在考虑范围之内。 通信和信息领域的外商投资监管也有所放宽:涉及音视频产品分销的外国公司不再需要由中国同行控股(尽管他们仍受制于公司形式)合资企业); 在电信部门提供一些基本服务的背景下,外资参与的最高限额从 35% 提高到 49%; 还允许进口和分销书籍、报纸和杂志以及进口和制作音频/视频产品和电子出版物(尽管出版本身仍然被禁止)。 最后,在从“限制”类别中删除的其他投资领域中,有碳酸饮料的生产(尽管葡萄酒和烈酒的生产仍受到限制)。

尽管对上一版目录的大部分修改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在投资机会和放宽与先前受限制领域相关的法规方面,一些变化导致在目录中也增加了一些项目。 “限制”和“禁止”投资清单。 这些类别中最显着的增加是:一些贵重的非金属和磷酸盐的勘探和提取; 石油加工和加工以及核燃料加工; 化工原料生产; 最后,创建和管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属于“禁止”清单的新投资领域涉及内部邮政服务行业; 别墅建设(符合中国政府为房地产市场降温和打击非法买卖农地用于商业和住宅用途的努力); 以及一些转基因食品的研发。

从本质上讲,2012 版目录为外国公司打开了中国市场的新投资机会,反映了政府政策关注点从传统产业向有利于使用先进技术、节能和使用替代能源的领域转移,以及在服务领域推进现代产业结构:因此,中国的当务之急不再是数量,而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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