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尔 蝙蝠 伯纳德·阿诺特世界首富和他的泡沫。这 橙色 一些香槟 凯歌属于 LVMH 旗下,并不具有排他性。事实上,欧盟法院已做出有利于这家德国超市巨头的裁决,确定 橙色 历史悠久的香槟品牌, 不够有特色 在所有欧盟国家被视为有效商标。该争议涉及 Lidl 将该商标用于 给你的起泡酒瓶贴上标签 在其商店出售。
对于 LVMH,Lidl 充分利用品牌知名度
路威酩轩集团曾 发起法律诉讼 指控 Lidl 剥削 品牌意识 香槟,侵犯了母公司于2007年注册的权利。2018年,欧洲商标局(Euipo)已 法国品牌是对的,确认凯歌香槟可以维持欧洲商标保护。对于Euipo来说,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橙色商标在整个欧洲被广泛认为是香槟的独特之处,使其拥有有效注册的商标地位。然而,欧盟法院推翻了之前的立场。
利德尔的立场
Lidl 支持的论点是 Veuve Clicquot 的商标无效,因为 颜色可以注册为商标 只有来自所有成员国的消费者 承认如此。法院接受了这一论点,认为 橙色不够鲜明 在所有欧盟国家,特别是希腊和葡萄牙,被视为有效商标。
基于产品形状或包装以及颜色使用商标在食品和饮料行业中很常见,代表着 企业营销策略的关键要素 使您的产品与众不同并使其比竞争对手更具吸引力。
巧克力兔的案例
与凯歌香槟案类似的案件涉及基于一个形状的商标 Lindt 巧克力兔子。在欧洲层面,该商标因缺乏显着性而被宣告无效,但被瑞士联邦法院认定为有效,并考虑到与 Lindt 商标的相似性,禁止德国连锁超市 Lidl 的巧克力兔子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Lidl 和 LVMH 之间的法律之争引起人们对系统挑战和复杂性的关注 欧洲商标注册,特别是关于基于颜色或其他非传统元素的独特标志。
凯歌香槟的意见
根据 Veuve-Clicquot 的说法,欧盟法院的判决一方面肯定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黄橙色在 12 月份之前已在希腊和葡萄牙被视为商标1998年XNUMX月(即颜色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但另一方面 根本没有取消商标。相反,它将此事提交给 EUIPO 上诉委员会,目的是审查在颜色商标申请日(1998 年)和实际注册日之间是否在这方面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他自己(2006)。
Poichéla 上诉委员会 尚未进行此类审查,不能排除上诉委员会将认为在所述期间已经提供了获得商标显着特征的充分证据。在此情况下,商标的有效性将得到充分、进一步的确认。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颜色商标“jaune-orangé”(欧盟注册号 747949)仍然有效。第二, 法庭的决定可以上诉,因为凯歌 (Veuve Clicquot) 认为这一决定的动机在很多方面都是值得怀疑的。即使商标被取消,仍然必须记住并明确,在正式注册的层面上,同样可以 转变为民族品牌捆绑包,在联盟各成员国中保持有效和可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