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i 特别大会、基金会协会和 Casse di Risparmio Spa 今天批准了新法规,该法规规定对治理进行重大改革,以实施决策过程,为员工更多地参与协会培训铺平道路机构和加强与领土结构的联系。
由 Paolo Andrei 担任主席的治理委员会起草的法定改革提案详细规定了董事会和总统委员会(更名为执行委员会)之间的职责分离,前者具有战略和一般指导职能,后者具有行政职能; 根据维度和领土参数协调理事会内基金会的存在; 领土参与任命理事会成员的过程; 在董事会内引入执行委员会组成的选举程序。
最后,新章程设想加强顾问和领土协会的联络职能,将 Acri 总部做出的决定通知协会,同时收集领土请求以提交协会注意。 从这个角度来看,顾问/领土协会将成为协会的成员,
除协会主席外,理事会将由 30 名成员组成,其中 5 名成员基金会根据最新批准的可用预算计算资产规模; 一名代表中小型基金会委员会,两名代表银行委员会,二十二名来自五个地理区域(西北、东北、艾米利亚罗马涅、中部、南部和岛屿),其中九名由协调员/主席代表地区理事会/协会。
执行委员会将由 8 名代表基金会的成员和 1 名代表银行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此外还有一名由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长。 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将从在任的董事会成员中选出,其中最多指定三名代表基金会的副总裁。 代表银行的执行委员会成员由银行委员会从其任命的两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担任代表银行的副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