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今天提出了一项提案,其中规定修订监测气候变化气体排放的机制。 这一变化符合 2009 年欧盟关于 2013-2020 年气候和能源一揽子立法的规定。
该提案必须获得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同意,旨在提高排放数据的透明度,并确保成员国遵守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做出的承诺。
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新法规加强了目前基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监测和数据报告机制。 “通过提高报告数据的透明度、协调性和质量,今天的提议有助于更好地监测我们在实现排放目标方面的进展,”欧盟气候行动专员 Connie Hedegaard 说。 “该提案还将有助于监测和报告与土地利用活动、土地利用变化以及林业、航空和航运等相关的排放量,仅举几例。 Hedegaard 补充说,我们希望这些新规则也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起到示范作用,成为发达国家气候行动透明度的参考参数。
根据 2004 年做出的决定,成员国和欧盟已经合作监测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并每年编制排放清单以实现《京都议定书》设定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