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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银行业危机:它们是如何处理的

ASSONIME 报告——预防性资本重组仅应用了 XNUMX 次,其中两次在希腊,一次在意大利——真正的纾困在四个国家被激活,尽管形式不同(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和丹麦)——附上完整报告

Assonime 的一份报告根据指令 2014/59/EU (BRRD) 和法规引入的关于信贷机构恢复和解决的新法律框架,说明了欧盟成员国对一些银行业危机的管理不。 806/2014(SRM 法规)。 分析主要集中在新的处置和预防性资本重组规则适用范围内的案例,延伸到从 2012 年开始,在 BRRD 颁布之前发生的一些危机情况。 对这些案例的兴趣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国家法规已经规定了措施,然后由 BRRD 在欧洲层面进行了编纂。 许多案例表明,银行危机监管从以银行债权人的公共偿还原则(纾困)为中心的方法演变为股东和债权人强制分担责任的原则(纾困)。

Assonime 的分析涵盖了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德国、丹麦、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和希腊。 新的预防性资本重组工具仅被采用过三次,两次在希腊,一次在意大利。 股票和债券的贬值,或后者的资本转换,在个别情况下的应用程度不同:高级债券持有人仅在三种情况下(葡萄牙一种,希腊两种)和早在 100.000 年,超过 2013 欧元的存款人就参与了一些塞浦路斯银行的内部纾困,以及一家丹麦银行的决议。


附件:Assonime 笔记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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