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监察局在 713 年 16 月 2020 日的第 14 号说明中,向跨地区和地区劳动监察局提供了有关 2020 年 104 月 XNUMX 日法令规定的规则和操作指示的初步说明,n。 XNUMX、所谓“八月法令“, 关于:
- 不使用同一法令规定的新 Covid-19 工资补贴的公司的缴款豁免
- 长期就业的缴款豁免
- 定期合同
- 出于正当的客观原因阻止集体和个人解雇
- 暂停强制征收
豁免dal 支付社会保障金 对于不这样做的公司 需要裁员费
私营公司,除农业部门外,不需要额外几周的工资整合,并且已经在 4 月和 31 月从之前的紧急法令规定的待遇中受益,可免于在不影响向 INAIL 支付保险费和捐款的义务的情况下支付捐款,最长期限为 XNUMX 个月,可以在下一个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使用,其小时数是根据先前的紧急立法使用的小时数的两倍.
根据“Cura Italia”法令进入 CIG 并从 12 月 XNUMX 日之后的工资整合期中受益的公司也承认这种可能性,尽管是部分的。 提供便利的条件还包括遵守同一“八月”法令所设想的禁止解雇规定。
在说明中,国家监察局强调,如果发现违反集体和个人解雇禁令的行为,将下令撤销贡献豁免并具有追溯效力,并排除提交 cig 治疗申请。 在应付社会保障缴款的限度内,该福利还可以与现行立法设想的其他贷款利率豁免或降低相结合。
这种利益也包括在国家援助的范围内,并且为了规定它的条款的有效性,需要欧洲委员会根据欧盟运作条约的授权。
豁免付款 长期就业的社会保障缴款
该条款规定,到 31 年 2020 月 6 日,除农业部门外,在有关法令生效后雇用长期雇员的雇主,学徒合同和家政合同除外,完全免除社会福利金的支付从雇用开始最长 XNUMX 个月内,应确认应付给他们的安全供款,但不包括应付给 INAIL 的保险费和供款。
免税额每年的最高限额为 8060,00 欧元,并按月重新计算和应用。 对于在雇用前 6 个月内与同一家公司签订长期合同的工人,雇主不能享受此福利,但在将定期合同转为长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该福利。
该利益未明确确定为“国家援助”,因此无需获得欧盟委员会的事先授权。
定期合同
在 31 年 2020 月 12 日之前,可以延长或续签最长 24 个月的定期合同,并且只有一次,在任何情况下都符合最长 XNUMX 个月的期限,无需输入原因并通过减损延期和续期的规定。
因此,该规定允许在最大延期次数和遵守《就业法》中所载的所谓“分离期”方面的纪律减损。因此,如果关系已经受到约束,例如, 4延期,仍然有可能将其持续时间进一步延长最多 12 个月,就像可以更新它一样,即使在一个 CT 与另一个 CT 之间的“分离”到期之前,在任何情况下,最长持续时间为 24个月。
延长或“便利”更新的最长期限为 12 个月的规定导致国家监察局争辩说,31 年 2020 月 2021 日的最后期限仅指同一延期或更新的正式化。 因此,在不影响 24 个月的总体限制的情况下,雇佣关系也可能在 XNUMX 年继续。
监察局还澄清说,有关规定在“取代”之前的规定时,允许采用新的延期或“便利”更新,即使在适用法令法时延长或更新了相同的雇佣关系“重新启动”,显然始终符合 24 个月的最长限制。
最后,“19 月”法令废除了现有 CT 的自动延长期限,相当于因 Covid-XNUMX 紧急情况导致的工作活动暂停。
在这方面,国家监察局在其说明中指出,在同一期间(18 月 14 日至 24 月 XNUMX 日)使用的自动延期应被视为与最长 XNUMX 个月的任务相关的“中性”的定期合同。
阻止集体和个人解雇 正当的客观原因
根据第 223/91 号法律,在“Cura Italia”法令生效后的五个月内以及从 23 月 17 日开始到 2020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悬而未决的情况下,禁止为裁员启动集体解雇程序。类似形式的禁止和暂停程序适用于出于正当客观原因的个人解雇。
“八月”法令实际上扩大了对以下情况的禁止和暂停解雇:
- 没有完全受益于同一八月法令中提到的 cig 的雇主
- 未完全享受社会保障缴款豁免的雇主。
该条例还确认排除因合同变更而被解雇的禁令,也排除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和停职:
- 由于公司活动的最终停止而导致的解雇,由于公司清算而没有继续,甚至部分活动,如果在清算过程中资产或活动的复合体的转移没有采取可以根据艺术配置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转让的地方。 民法典第 2112 条
- 或在公司协议的情况下,与国家层面相对最具代表性的工会就一项仅限于遵守协议终止雇佣关系的工人的激励计划进行规定
- 在破产的情况下下令解雇,当没有设想公司的临时行使时,即当下令停止活动时。 如果为特定的公司分支机构下令临时运营,则与不属于该分支机构的部门相关的裁员不在禁令范围内。
最后,先前的紧急立法中已经存在的规定,无论雇员人数多少,雇主都可以出于正当的客观原因通过法律减损的方式撤销解除雇佣合同的可能性,前提是同时向我们索要 Covid-19 的香烟,从解雇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关系可以不间断地恢复,雇主可以免除指控和处罚。
这项规定以前仅限于 23 月 17 日至 2020 月 XNUMX 日期间的裁员,现在扩大到 XNUMX 年全年的裁员。
因此,除了在法令转换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变化外,作为紧急时期就业水平衡量标准的解雇禁令似乎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公司没有用尽可用的工作机会CIG 时间,这既是他仅从中受益的部分时间,也是他根本没有使用过的时间。
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雇主没有决定从 cig 中受益,解雇仍然会因为没有申请 cig 而获得免缴缴款的可能性而被阻止。
扩大 强制征收
收款代理发出的付款通知以及税务局发出的执行评估通知和社会保障机构发出的扣款通知的付款截止日期已进一步推迟至 15 年 2020 月 30 日。暂停的付款必须在一个单一的在暂停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即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提出解决方案。
关于后一项规定,国家监察局强调,在任何情况下,各办公室都需要着手组建角色,并将其委托给税收征管机构,一如既往地支持更接近处方的信贷.
暂停中还包括新文件夹的通知和其他收集行为的发送。 暂停还涉及税收征管机构启动预防和执行行动的可能性,例如行政停止、抵押和止赎。
最后,还推迟了 8 年 15 月 2020 日至 30 月 2020 日到期的延期计划的分期付款。有兴趣的各方必须在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