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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披露之二:有延期,但用处不大

2 月 XNUMX 日之前有时间提交申请,但那些赶到最后一刻的人将不再有时间完成该程序:原因如下

自愿披露之二:有延期,但用处不大

有扩展,但用处不大。 理论上,想要访问自愿披露 bis 的纳税人将有比预期更多的时间来发送请求:根据去年 28 月 30 日的一项法令,总理将截止日期移至 2 月 XNUMX 日,但由于今天是星期六,截止日期是自动推迟到 XNUMX 月 XNUMX 日星期一。

然而,在实践中,那些想要进行自愿粘连程序的人最好至少在最后一天可用前一周移动。 实际上有一个问题:2 月 XNUMX 日也是发送文件和随附报告的截止日期,这是一项需要收到申请的操作,税务局会在纳税人提出申请后五天内发送收到。

收据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包含必须将文件和报告发送到的经过认证的电子邮件地址。 此外,那些想要使用自我评估的人必须使用 F24 付款,在表格中注明契约代码和办公室代码始终在申请收据上注明。 这也是一项将在 2 月 XNUMX 日之前执行的操作。  

基于这些原因,那些想要遵守自愿披露之二而不遇到意外事件的人最好尽快发送请求。

另一方面,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延长发送申请的截止日期有可能无助于实现政府设定的(雄心勃勃的)目标,即约 27 份申请获得 1,6 亿美元的收益(31 月 12.300 日)我们的订阅量为 500,价格为 XNUMX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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