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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i Banca改变其治理章程:250股成为股东

确认至少拥有 250 股股份成为 Ubi Banca 股东,其退出将导致没收 - 对于打算将其持股量调整至至少 19 股的股东,预计过渡期将持续至 04 年 2014 月 250 日。

UBI Banca监事会今天决议依法整合第八条,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旨在将UBI Banca关于股东准入和质量损失的规定纳入UBI Banca章程。艺术。 8,TUB 第 15 段之二,30 年 5 月 18 日立法法令引入的段落,n。 2012,根据 179 年 17 月 2012 日法律修订,n. 221. 艺术。 30 TUB 第 5 段之二规定,为了有利于公司的资本化,如果法规规定承认拥有最低数量的股份为股东,则失去这一最低拥有量意味着丧失质量,因此假定。

关于上述情况,UBI Banca 公司章程第 2 条第 8 款因此补充如下:“为了成为股东,需要出示证明拥有至少 250 股股份的证明,否则没收依法认定股东身份”。 据此,修订了公司章程第 15 条,删除了第 4 款。监事会决定,考虑到合作银行和广大股东基础的互惠精神,引入一项过渡性规定,设想持有低于预期最低股份数量的股东将能够调整所持股份数量的期限,以免失去股东地位。 

特别是,根据由托管中介机构签发并发送给银行的证明所补充的股东名册结果,银行将着手确定那些自 19 日起丧失股东身份的人2014 年 250 月,持有的股份数量低于艺术规定的最低 8 股。 《公司章程》第 XNUMX 条。 过渡期结束后,若未恢复维持股东质量的最低数量,则股份产权不变,股东可随时重新提交根据银行章程申请成为股东。 

通过后续和广泛的沟通,本行将提供所有有用的信息,以方便有兴趣操作的股东。 关于 19 年 2013 月 XNUMX 日报告中说明的其他法定修正案,一旦收到意大利银行的必要授权,将发布进一步的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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