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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步,欧盟律师:“你需要像出租车一样的许可证”

欧盟法院的律师针对巴塞罗那出租车司机提出的上诉:“它不能被视为信息社会服务”——该公司的评论:“今天许多欧洲国家已经以这种方式规范我们的活动”

优步,欧盟律师:“你需要像出租车一样的许可证”

优步提供运输服务,因此各个国家/地区可以要求其获得国家法规要求的执照或授权。 今天早上得出的结论欧盟法院总检察长 (Cgue) 在巴塞罗那出租车司机协会与美国跨国公司之间的诉讼中宣布。

该诉讼始于 2014 年,当时 Asociación Profesional Elite Taxi 向商业法庭提出上诉,要求对西班牙公司 Uber Systems Spain 处以罚款,罪名是对 Elite Taxi 司机的不公平竞争。 原因? 很简单:Uber Spain 和车主或司机都没有加泰罗尼亚城市采用的出租车服务法规要求的执照和授权。 反过来,西班牙法院向欧洲法院提交了一系列问题,涉及根据欧盟法律对优步业务的分类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

在他的结论中——阅读法院的一份声明——总检察长 Maciej Szpunar 指出,Uber 司机“不会开展他们自己的活动,这些活动将独立于上述平台而存在”。 此外,优步“通过对司机参与活动和相关绩效施加初步条件,控制平台内提供的城市交通服务的经济相关因素”,“在经济上奖励覆盖大量路线的司机,表明对他们来说,他们可以依靠相当多的旅程和/或优惠票价的地点和时间”,对他们行使“对司机工作质量的控制,尽管是间接的,这也可能导致‘将其排除在平台之外”,并在实践中固定“服务价格”。

由于所有这些原因, 根据律师的说法,必须“排除优步可以被视为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单纯中介。 此外,在 Uber 平台提供的混合服务的背景下,无疑是交通(因此提供的服务不是电子方式)代表了主要服务,赋予混合服务以经济意义”。

总检察长得出结论,通过电子方式提供的连接乘客与司机的服务并非独立于运输服务。 因此,优步提供的服务不能被称为“信息社会服务”。 相反,它是关于一个完整的按需城市交通系统的组织和管理。 最后,优步甚至不提供拼车服务,因为目的地由乘客选择,司机收取的费用远远超过简单报销的费用。

鉴于这些考虑,总检察长建议法院回应西班牙法院,该平台提供的服务 优步必须符合“运输服务”的资格. 这种解释意味着优步的业务不受在“信息社会服务”背景下提供服务的自由原则的约束,因此受非居民承运人准入成员国国家运输的条件的约束。 在特定情况下,持有巴塞罗那市法规规定的执照和授权。

新闻稿回顾说,总检察长的结论对法院没有约束力,但指明了方向。

优步的评论  

“我们已经收到了意见,现在正在等待年内的最终决定——该公司在一份说明中评论道——被视为一家运输公司不会改变许多欧洲国家今天已经对我们的活动进行监管的方式。 然而,我们希望这不会减缓过时法律的必要更新过程,这些过时的法律阻止数百万欧洲人通过点击按钮获得可靠的乘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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