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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激励措施延长至 2016 年

Mise 今天签署了两项法令:第一项将对初创企业投资人的税收优惠延长至 2016 年全年,而第二项则通过所谓的简化程序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基金。

一揽子措施有利于 创新企业. 经济发展部长 Federica Guidi 今天签署了两项法令:第一项 将税收优惠扩大到 2016 年全年 对于那些投资初创公司的人,而第二个则有助于获得 创新型中小企业保障基金. 这两项措施都在几天后颁布了一项法令,该法令规定也可以在网上建立创新型初创企业,无需公证人。 

除其他事项外,关于激励的法令规定了投资于创新型初创企业的个人 最高 19 万欧元的捐款可减免 500%. 如果扣除额高于总税额,超出部分可以从后续纳税期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但不超过第三个,以其数额为限。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以从其总收入中扣除相关贡献的20%,但不超过1,8万元。 百分比分别上升到 25% 如果你投资一家有社会职业的初创公司 对于专门开发和营销能源领域具有高技术价值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公司,这一比例为 27%。 每个创新创业公司的优惠总额不超过 15 万。

另一项措施设想大幅扩大有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可能性,通过 所谓的简化程序. 该程序承认无需基金经理本身对受益公司的信用度进行评估(因此评估委托给申请人、银行或信用担保)的情况下的访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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