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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改革:谁解雇谁就得返还奖励

为了克服左翼党和工会对废除第 18 条的反对,政府计划引入新标准:减少对在第一阶段合同中解雇工人的公司的激励措施,并增加保护——但质疑剩下的:在应该持续三年的“第一阶段”之后会发生什么? 假设是不同的。

劳动改革:谁解雇谁就得返还奖励

为了使新合同具有更多的保护,即就业法的核心,具有吸引力,政府旨在取消《工人法》第 18 条,该条要求恢复被无故解雇的人的职位。 反过来,为了让左派 Pd 和工会能够理解这一步骤,执行官计划引入一个新标准: 减少对裁员的公司的激励. 这将是保护工人的一种不同方式,不再是有利于雇员的真正法律保护,而只是对企业的税收抑制。 预计今天的消息是 “晚邮报.  

所讨论的税收优惠是政府打算自行推出的优惠 增加保护的合同,使这种形式的关系比定期合同更方便,因此更广泛。 大概是 与定期合同相比,公司应偿还的劳动力成本折扣 如果他们决定在合同的第一阶段解雇雇员并增加保护,则向州政府提供。 了解该条款的时间延长(我们谈论的是三年)至关重要。 

I 定期合同然而,应该只为那些实际上时间有限的工作生存,比如季节性工作,而 co.co.pro 和其他形式的不稳定应该消失。 

量子通所有文章18,其服务范围将逐年缩小,因为保护力度加大的新合同将仅适用于法律生效后的招聘。 新制度规定,只有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才有义务让工人重新融入社会。 歧视性裁员 (宗教、种族、政治、性取向、工会会员等),但在劳动诉讼中 举证责任 将由员工承担。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公司将能够在支付与服务年限相关的经济补偿金后自由解雇(假设每年工作一到三个月的工资不等)。

在政治层面,争议主要集中在一点: 著名的三年之后会发生什么 通过税收激励间接保护工人? 工会和左派 Pd 希望第 18 条重新生效。Ncd 要求只保留随时间增加的补偿。 民主党的其他成员在右翼指示的道路和只有在一定的服​​务年限 (18-6-12) 或工人达到一定年龄后才重新引入第 15 条的想法之间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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