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悖论丹麦:抵押贷款的利息由银行支付

在丹麦,借款人必须在月底支付商定的分期付款,但他们无需支付债务利息,而是从银行获得信贷:这就是原因。

悖论丹麦:抵押贷款的利息由银行支付

这看起来很荒谬,但却是事实:在丹麦,在月底,借款人确实必须偿还约定的分期付款,但不是支付债务利息, 从银行获得信贷. 当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利差低于指数利率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例如在哥本哈根及其周边地区。

此时丹麦央行利率定为 -0,65%. 面对较低的利差,抵押贷款可能因此下滑至负利率。 因此出现了悖论:银行被迫将其借出金额的应计利息记入贷方,而不是要求偿还。

从技术上讲,通往这个悖论的道路也在 瑞士,官方参考利率被央行下调至-0,75%。 这会不会也发生在意大利,更广泛地说,会发生在欧元区国家吗? 当然可以,但仅适用于目前预期利差低于 0,34% 的抵押贷款。 这是因为 1 个月 Euribor 的价值——可变利率抵押贷款的指数化参数之一——目前为 -0,34%。 因此,如果有人以与 0,3 个月 Euribor 挂钩的 1% 利差偿还抵押贷款,从技术上讲,利息总额应该记入贷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