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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ossi:清理政商关系的十诫

Assonime 的总经理在他前段时间的一次演讲中提出了新的规则,以解决“政治在意大利经济中扮演的不当角色”的问题,但由于缺乏机构干预而仍然有效。

Micossi:清理政商关系的十诫

“被无能的商人入侵的糟糕政治,继续偏爱薄弱的机构和规则不透明的环境,因为在这种环境下,更容易通过支持自己的政党、客户和私人野心来为公司和利益集团换取人情” . 他在2006年的演讲中写道 斯蒂芬·米科西,Assonime总经理,Ceps成员。 虽时隔万里,五年前的那些话,也算得上是有道理, 十诫 Micossi 附上了他的分析,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采取任何举措来改变这种情况。

Assonime 总经理表示,“公共需求可能成为创新和新技术的源泉,迫使公司展开竞争。 相反,它成为了青睐低质量公司的机会,通常涉及腐败”。 通常“最先规避公共行政和公共当局法律的恰恰是民选议会和公共行政人员的成员。 如果不改变他们的行为,将问题置于政治运动的中心,敦促选民严格审查,无论制定多么好的法律,都不会取得结果”。

米科西提出的解决方案分为“十章立法和监管干预措施,解决规则的根本问题和政治在意大利经济中扮演的不当角色”。 他们来了:

1) 公共行政部门的任命和管理职位

(ⅰ) 废除各级政府的分赃制度,唯一的例外是政治任命的高级职位的强制性名单,仅限于极少数职位。 

(ⅱ) 为管理职位规定适当的最短和最长期限(从 3 年到 5 年,最新版本的第 165/2001 号法令),并改进确认或撤销的评估机制;

(三) 各级政府起草并公布公职职位名单,并注明专业要求; 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遴选; 通过遴选委员会执行招标,其中包括行政部门以外的人员,并且必须遵守程序的激励和公开规则; 公布获奖者的简历

(四) 与政治办公室和机构直接合作的办公室人员(部长、商会主席等)必须在联系人任期结束时离职,不得被聘用或稳定在该职位任何形式。 

2) 公职人员的报酬和不相容

(ⅰ) 确定每个级别的全包薪酬限额,也扩展到临时合同,并予以公布; 有义务将出于任何原因从私人那里收到的任何报酬转移给行政部门

(ⅱ) 禁止民选议会成员和各级政府行政人员在任期结束后 3 年内在其政府范围内的团体、机构和公共企业担任管理职务的不相容规则; 独立机构成员在任期届满后 3 年内无资格参加民选议会

(三) 在涉及资金分配或私人活动监管的公共职位停止后,进入私营部门的不相容规则和“冷静期”

(四) 严格限制各级地方法官行使仲裁和咨询职能

3) 合同和特许权

(ⅰ) 严格应用关于授予程序透明度的共同体原则,也适用于低于门槛的合同和特许权;

(ⅱ) 使用行政部门以外的机构对报价进行技术评估; 严格监督招标义务的规避机制(公共工程管理局)和通过招标限制竞争(Agcm)

(三) 明确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具体服务质量和投资承诺,对不遵守规定的制裁措施直至撤销

(四) 禁止内部授予公共服务,除非公司完全为公有制,并且受制于 PA 的会计控制

4) 公司公有制

(ⅰ) 应用符合最佳市场实践的管理选择标准(选择、“长期”营业额安排等)

(ⅱ) 将董事会中公开任命的董事职位保留给具有明确专业声誉的非政治人士,他们有资格成为独立人士

(三) 将对管理的政治干预限制在正式的行政指导方针内,指的是公众股东行使公司权力,排除对公司管理的任何直接干预

5) 购买医疗保健服务

(ⅰ) 将医疗保健服务的购买与地方行政部门分开,并分配给为此目的设立的互助(非营利)或金融保险(营利)类型的基金,这些基金代表公民患者行事。 这些人将行使他们的选择权,坚持其中一项基金,并以此作为国家为医疗保健支付的人均缴款

(ⅱ) 修复在公共系统保护下发展起来的私人诊所和诊断中心的寄生系统,通常由政治家、行政人员和医生拥有,恢复认证系统的秩序并投资于公共系统:使用该法案来解决这个问题法令第 8 条之四规定502/1992(经第 229/1999 号法令修订),从未发布

6) 限制对竞争的监管和行政限制的框架法

采用州分类规则——根据艺术。 宪法第 117 条——约束各级政府的所有监管干预措施,以尊重经济创新自由的一般原则,并对限制竞争的干预措施(准入限制、价格、时间表、授权等)施加必要性和相称性限制。 , 根据欧洲法院已经确立的原则

7) 公共机构的自主权和预算约束

(ⅰ) 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为权力下放的政府实体和所有公共实体(例如大学)接受国家资金或要求国家进行赤字补偿的当前债务和债务总额制定稳定的政策目标(国内稳定公约) );

(ⅱ) 根据已经为市政当局作出的规定,依法规范这些公共机构的破产程序,不包括国家赔偿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国家债务担保

(三) 制裁资不抵债的董事,立即取消其职务并取消五年内新行政任命的资格

8) 服务质量和管理员透明度的通用规则

对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行政和管理,有必要建立透明和公开的制度,基于对类似行政部门绩效的系统比较(基准):

(ⅰ) 服务质量:准时性、质量、成本、用户满意度

(ⅱ) 管理质量:预算结果; 设定目标和验证成果

9) 控制所有公共行政部门和民选议会账户的独立机构

遵守上述规则——特别是那些关于公共机构预算限制和公职任命和不相容的规则——以及支出和管理质量的审查应委托给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公共账户,设立在议会也被赋予了穿透性的检查权

10) 政党和政治筹资

(ⅰ) 通过一项关于政党资金的法律,将大部分补偿保留给那些获得重要全国共识的人(例如 4% 的选票);

(ⅱ) 扩大各方私募融资的可能性,遵守充分的公示规则(不排除公示义务的门槛),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三) 限制民选议会的成员人数及其薪金; 通过道德准则、特殊批准程序和宣传机制,防止国家和分权政府机构当选代表的"利益"倍增(内部稳定公约)。 1 根据第 2i 点所述的原则,需要一项过渡规则来确认或删除最后一轮的姓名以及确定他们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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