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工作,最高法院:解雇那些在 Facebook 上过多的人的权利

对于在 Facebook 上花费过多时间的工人,出于正当理由的纪律处分解雇是合法的——最高法院白纸黑字地写道:“占用时间和工具,必须旨在为公司服务,纯粹是出于个人,违反了将员工与公司联系在一起的信任契约”。

工作,最高法院:解雇那些在 Facebook 上过多的人的权利

如果员工本应在办公室忙于工作,但在 Facebook 上花费的时间过多,则可能会被雇主解雇。 最高法院通过 782 年 22 月 2016 日第 XNUMX 号判决白纸黑字地确认了这一点。

“出于纯粹的个人目的,例如聊天或查看朋友发布的照片​​,占用必须旨在为公司服务的时间和工具——阅读最高法院的文件——违反了约束员工的信任契约'机构。 因此,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解雇是合法的,即当在社交网络上花费的时间很多时,即使是在之前的警告之后。”

雇主还有权在不侵犯其隐私权的情况下检查其雇员的浏览历史记录。 如果基于此,他意识到该员工在 Facebook 上花费的时间过多,他可能会因正当理由被解雇。 “对在 Facebook 上花费过多时间的员工进行正当理由的纪律解雇是合法的。 只有当雇主能够证明花在社交网络上的时间很长时,这种行为才特别严重”。

然而,最终决定权在法官手中,法官必须确定员工在 Facebook 上花费的时间是否过多。

今天的句子指的是一名工人,出于私人原因,在 6 个月内进行了大约 18 次访问。 其中 4.500 个是在马克扎克伯格创立的流行社交网络上创建的,平均每天访问 16 次超过三个小时。 考虑到解雇是合法的,对于与雇主达成一致的最高法院来说绝对太多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