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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癌症的工人:来自议会的权利和新闻确保更多保护

商会劳工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法案,该法案扩大了对患有肿瘤、残疾和慢性疾病的工人的保护

患有癌症的工人:来自议会的权利和新闻确保更多保护

与现行法规和集体协议已经确保的相比,有利于 患有肿瘤、致残和慢性疾病的工人 进一步的工作保留保障以及体检和治疗的带薪休假到来。 批准来自商会的劳工委员会,该委员会批准了课堂。

保护患癌症的工人:现行立法

在健康问题上,雇佣关系受民法典管辖,该法规定,如果发生疾病——以及事故、怀孕或产后——雇佣关系将暂停,并且 雇主不能解雇 如果国家集体劳动协议 (CCNL) 明确规定的工作保留期(所谓的“行为期”)尚未到期,则生病的工人。

行为期间包括工人即使缺勤也有权保留其工作的一段时间。 该期限通常由法律规定并由 CCNL 规定,或者在没有参考的情况下,由习俗和惯例规定。 因此,这种保护构成 一种“保护屏” 对于工人:只要他还在营业,雇主只能出于正当理由或由于无法履行职责或完全停止业务活动而有正当理由解雇他。

行为期限的长短根据他们是雇员还是工人而有所不同。 法定期限届满后,即使病重仍可被解雇。 为了克服这个缺点,国家集体劳动协议经常引入另一种制度,即无薪休假。  

患有癌症的工人的权利:即将到来的消息

现在在教室里的法案介绍 额外的保护要素 考虑到“治疗或康复的道路可能漫长而复杂”这一事实。 事实上,它确定: 

1) 患有肿瘤、残疾和慢性疾病的工人 他们保住工作 涉及与工作活动不相容的心理身体状况的护理或治疗所需的整个期间,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自获得专科医疗证明起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除非该类别的国家集体协议规定更大的青睐。 

2) 如果工人患有肿瘤、残疾和慢性疾病,需要就诊、仪器测试和频繁的医疗, 每年带薪休假小时数 根据治疗工人的专科医生的指示,国家集体劳动协议所设想的增加。 

3) 疾病证明 它由负责该地区的当地卫生当局或治疗工人的专科医生签发。  

4) 疾病清单 适用这些规定的,由卫生部长在法律生效后 XNUMX 天内通过法令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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