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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对意大利:“财政调整”是国家援助,银行必须归还钱

委员会指出,2004 年金融法并未构成一般性措施,而是仅为某些信贷机构保留优势——此类计划构成与共同市场不相容的国家援助。

欧盟法院对意大利:“财政调整”是国家援助,银行必须归还钱

意大利政权对 2004年成立的适用于银行业的“财政调整”构成非法国家援助,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偿还. 他建立了它 欧洲法院, 驳回了法国巴黎银行和 Bnl 提出的上诉,但后者已经将税收优惠返还给了意大利政府。 

欧盟法院在 2008 年回顾说,欧盟委员会已经确定,1990 年、2000 年和 2001 年制定的税收调整计划构成了系统逻辑所证明的一般税收措施,不能作为国家援助,因为取代它的税收是适用的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所有公司,银行和非银行。 

相反,委员会发现,2004年的金融法并不是一项普遍措施,而是只为部分信贷机构保留了优势。 而这样的计划构成了与共同市场不相容的国家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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