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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截,改革的绿灯:这就是它的预见

关于笔录、档案、出版物、记者和辩护律师权利的新闻——一项新的罪行也进入了刑法典。

拦截,改革的绿灯:这就是它的预见

停止与调查无关的窃听记录。 只有“必要的段落”和“必要的”才会出现在审前拘留令中。 在刑法典 xi 中将有一项新的罪行,即“传播欺诈性通讯的录像和录音”,但一旦当事人获得一份副本,记者将能够获得地方法官的命令。 这些是部长会议今天通过的新窃听法的要点。 该规定是在去年夏天启动的刑事审判改革中包含政府代表团之后通过立法法令制定的。 预计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文本六个月后生效,预计将于 XNUMX 月生效。 只有一条规则,即关于记者有权在各方知晓后获得审前拘留令副本的规则,将在一年内生效。

“我们有一个国家使用窃听来打击犯罪——司法部长安德里亚·奥兰多 (Andrea Orlando) 评论道——而不是为了助长八卦或破坏某人的声誉。 该条款没有限制,而是授权以更简单的方式拦截,施加了一系列限制和禁止,以防止它们被用作传播不当信息的工具。 我们想到的条例不再是今天经常发生的复制粘贴。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在我看来,它们可以出版是合理的”。

在这里,详细介绍新的窃听法的内容。

停止转录不相关的拦截

“与调查目的无关的通信或对话,无论是针对所涉对象还是所涉及的主体”,都将被禁止抄录,甚至是“摘要”。 在操作报告中,只需说明记录发生的日期、时间和设备。

总理将管理拦截档案

会议记录和录音将由检察官存档。 此外,检察官在截听结束后 5 天内将所有文件归档,形成相关谈话清单以供取证。 如果存在“严重损害调查”的风险,调查法官可以授权检察官在 5 天的期限之后交存材料,但不得超过调查结束。

这样我们就到了最重要的一步:检察官决定在犯罪报告档案中获取的报告和录音将不会被保密。 另一方面,非获得的材料将保存在检察官的档案中,可以要求销毁。

在行为中只有基本的歌曲

为保护机密,检察官和法官在请求和命令采取预防措施时,将“在必要时”仅报告拦截的“重要摘录”:规则,这也必须激发“警方调查报告”。

“欺诈性传播录音”,一项新的罪行

新的“诈骗传播窃听”罪进入刑法典,一经告发即受处罚。 “任何人为了损害他人的名誉或形象,以任何方式传播私人会议的欺诈性音频或视频片段或谈话录音,尽管是欺诈性的,但最高可判处 4 年监禁,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远程信息处理,在他在场或他参与任何案件的情况下秘密进行"。

如果在行政或司法程序中使用或行使辩护权或举报权而传播录像或录音,则该罪行不受惩罚。

受保护的辩护权

律师将能够获得一份被认为对诉讼有用的文件副本,但前提是要经过预审法官的审查。 在不提取副本的情况下,防御者可以查阅拦截报告的时间有所增加。 从最初设想的 5 天增加到 10 天,但在更复杂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期限。

律师和他的委托人之间的谈话,如果被截听,也不得包含在收听日志中。

记者可以访问命令

一旦向各方披露,记者将能够获得地方法官命令的副本。 这条规则,预见到改革,将在一年内生效。

更多使用间谍病毒的规则

所谓的“电脑捕手”,即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的间谍病毒,只有在调查有组织犯罪或恐怖主义犯罪时才能用于家庭窃听。 否则,在家中使用特洛伊木马仅限于发生犯罪活动的情况。

听取摘录仅作为极端比率

至于听证会的摘录,法官将私下(没有检察官和辩护人的干预)决定获取当事人表示的截听内容,也可以命令摘录禁止使用的录音和会议记录。 另一方面,当“有必要”时,法官会在检察官和律师必须参加的听证会后作出决定。

反对巴勒斯坦权力机构

简化公职人员严重危害公共行政犯罪案件的窃听程序。 但有两个条件:必须有严重的犯罪迹象,并且拦截必须是进行调查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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