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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 2013 年起必须在 30 天内付款

实施 2011 年公司法授予政府授权的立法法令生效 - 欧盟指令涉及所有商业交易的付款时间,将其设置为 30 天,无论该人是否向公众付款行政部门或私人公司。

企业,自 2013 年起必须在 30 天内付款

新的一年,为企业吹来一股清新的空气。 自 2013 年以来,公共行政部门不再有逾期付款。 这是欧盟指令转换的结果,该指令要求公共行政部门在 30 天内支付费用。 这是执行 2011 年公司法赋予政府的授权的立法法令。

根据最近的数据,我国的支付问题比其他欧洲国家更为严重。 在欧盟,公共行政部门支付发票平均需要 63 天,而私营公司则减少到 55 天。 另一方面,在意大利,公共行政部门的平均支付时间为 186 天,而私营公司平均支付时间为 96 天。

新立法于 30 月 XNUMX 日生效,适用于该日期之后签订的所有合同,甚至包括私营公司之间的合同。 事实上,滞纳金问题不仅关乎企业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更关乎企业本身的关系。 事实上,欧盟指令涉及所有商业交易的付款时间,将其设置为 XNUMX 天,无论公共行政部门还是私营公司是否必须付款。

 如果超过 30 天限制,则法定违约利率(8%,不再是 7%)会高于欧洲央行为再融资操作设定的利率。

减免仅适用于医疗保健,付款时间将为 60 天,而不是法令规定的所有其他 PA 的 30 天,但远低于意大利的平均 315 天,在某些情况下超过 60 天。 在个人中,只有通过书面合同证明这些时间合理,才允许减免 XNUMX 天。

然而,也有人表示失望。 Confindustria、Cnappc(全国建筑师、规划师、景观设计师和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和 Ance(全国建筑商协会)抱怨没有明确提及建筑和公共工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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