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法院第三刑事法庭在对 Riva 集团通过 Ilva 犯下的涉嫌欺诈国家的一审结束时,以串谋和欺诈罪名判处 Fabio Riva 六年零七个月徒刑塔兰托,它本来可以在没有权利的情况下接受公共捐助。 法官还判处瑞士 Eufintrade Sa 的 Alfredo Lo Monaco 5 年监禁,以及 Ilva Sa(Riva 集团的瑞士公司)前经理 Agostino Alberti 3 年监禁。
此外,根据关于实体行政责任的第 231/2001 号法律,Riva Fire 公司被判处 1,5 万欧元的罚款。 还下令没收三名被告和公司的 90,8 万欧元。 检察官 Stefano Civardi 和 Mauro Clerici 是调查的共同负责人,他要求判处 Fabio Riva 和 Lo Monaco 5 年零 4 个月的刑期,以及阿尔贝蒂 3 年零 4 个月的刑期。 检察官还要求没收该公司和三名被告共计 91 万欧元,并为 Riva Fire 处以 2,25 万欧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