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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法最大修正案中的地方公共服务和能源关税

贝卢斯科尼多数派的最后行动将很大一部分用于地方公共服务和能源关税的自由化。 出台有关招标授予程序、通过透明度提高所提供服务质量以及电力和天然气管理局职能的规则。

稳定法最大修正案中的地方公共服务和能源关税

稳定法的最大修正案是贝卢斯科尼多数派的最新法案,也是回应欧洲经济改革要求的关键点,将于今天下午 18,30 点 XNUMX 分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提交。 过去几个小时传阅的草案将大量内容用于地方公共服务和能源关税的自由化。

该文件规定,受托提供地方公共服务的实体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竞争其管理的服务的授予,前提是已调用公共竞争程序或决定继续进行新任务。 事实上,最大修正案是这样写的:“在同一决议中,地方当局评估了在可以证明这种选择在经济上有利的情况下,通过招标同时分配多个本地服务的机会”。 另一方面,在没有决议的情况下,地方当局不能将专有权分配给任何主体。 还有一个亲民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为保证地方公共服务管理质量的提高,受托机构有义务公开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目标的相关数据,平均每个用户的价格和投资水平。

关于能源关税的章节赋予了电力和天然气管理局一个主要职能。 它的任务是验证与受监管实体有关的活动的薪酬和激励制度是否符合欧洲市场在相同程序中实行的价值观。 这种控制还将通过监测特定基础设施来实施,旨在控制国内消费者和企业的能源供应成本。 另一个步骤是专注于保护电力系统的安全并降低系统对能源价格的收费。 实现这些目标必须通过以下事实来保证:“各地区和自治省确保在其职权范围内授权输配电网络开发工作的程序和行为是协调一致的,在时间上也是如此,随着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的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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