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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意央行可罢免小银行高层

执行欧盟指令,赋予意大利银行罢免不受欧洲央行监管的机构负责人的权力 - 管理人员的要求,办公室积累的规则,行政制裁制度已经变化多端——保险业偿付能力标准 II 的绿灯也亮了起来。

政府:意央行可罢免小银行高层

部长理事会今天最终批准了两项法令,这些法令实施了与银行和保险公司有关的欧盟指令。 这是在清洁发展机制结束时发布的 Palazzo Chigi 新闻稿中宣布的,并补充说 - 在同一次会议上 - Vincenzo La Via 被确认为财政部总干事,任期三年。

小型银行:BANKITALIA 将能够罢免高级管理人员

1) 第一次干预赋予意大利银行罢免小银行(不受欧洲中央银行监管的银行)负责人的权力,以防这些机构的“稳健和审慎管理”出现问题风险。

2) 该法令还改革了关于管理人员和股东要求的立法,将“诚实和专业”的客观要求与“能力和正确”的标准相结合,并对职位积累提出了一些限制。 

3) 然后引入新的行政处罚制度,其数额将更高,而且不会只影响自然人。 相反,新制度旨在首先制裁实体,仅根据立法法令中确定的假设,还制裁对违规行为负责的公司代表或自然人。

4) 该规定还引入了新的机制,用于在实体内部和监管机构报告银行员工的任何违规行为(所谓的举报),以及股东和董事在他们有意见的决议中的弃权义务。利益冲突。

保险:新的监管和简化的规定

新闻稿称,部长会议今天还批准了“关于承接和开展保险和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 II)的第 2009/138/EC 号法令草案”。

该指令除了通过编纂以前的寿险和非寿险指令(不包括汽车)来简化共同体立法外,还引入了一种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旨在提供一个监管框架“旨在最大程度地保护用户——他进一步规定政府——并创建一个新系统,为监管机构提供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工具”。 

有与实际发生的风险挂钩的新资本要求、新的评估标准以及衡量和减轻风险的新方法。 然后对保险公司的治理采取行动,使董事会负责并引入新的公司职能。

该法令还规定了 IVASS 的监管任务,它将能够干预公司的治理,并使用审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规定由被监管实体承担的费用仅参考内部模型,就像其他欧洲国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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