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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东电被责令赔偿核事故94亿欧元

11 年 2011 月 XNUMX 日地震和海啸后,东京一家法院因未能防止事故发生而谴责该公司

福岛:东电被责令赔偿核事故94亿欧元

一个新的,非常重的判决已经到来,与 福岛核灾难, 发生在 2011 年 XNUMX 月。东京法院裁定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东京电力,该国最大的公司)因未能阻止地震后导致周边地区辐射扩散的核事故而有罪和导致核电站结构倒塌的海啸。

判刑:最高赔偿94亿

东京一家法院裁定东电有罪,判其支付一笔 大补偿 13万亿日元,相当于约 94,6十亿. 该数字包括受损反应堆退役的费用,还包括对被迫撤离、离开家园的当地居民的补偿。

该裁决结束了 2012 年开始的针对该集团前高管的争议,该争议涉及政府委员会在事故发生前 2002 年的 XNUMX 年对该地区地震活动进行评估的可靠性水平。 股东表示估值可信 管理人员本应采取更多措施来保护工厂 一场巨大的海啸,这是一种罕见的事件,但却是可以预料的。

另一方面,前任高管声称评估不可靠,因此他们无法预测如此规模的海啸造成的破坏,无论如何都有时间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福岛核电站发生了什么

福岛灾难是 切尔诺贝利事故后最严重的核事故。 毫不奇怪,它们是仅有的两个在 INES 等级中被归类为 7 级的,即核事故的最严重程度。

它发生在 11 年 2011 月 XNUMX 日,当时一场地震 先地震后海啸 他们袭击了没有得到充分保护的工厂:它的抗海啸屏障实际上不到十米高,而海啸波浪高达十四米。 海啸 摧毁应急发电机 为 1 号、2 号和 3 号反应堆的冷却系统以及将它们连接到 5 号和 6 号反应堆的高压电力线供电。这导致停电和前三个反应堆的冷却系统堵塞。 在接下来的几小时和几天里,反应堆建筑物发生了 四个独立的爆炸,由氢气泄漏引起,其中一些损坏了两座反应堆建筑物的上部结构。 不仅如此,继 放射性释放 在空气和周围土地受到污染后,当局下令疏散方圆 20 公里内的居民。

5 年 2012 月 XNUMX 日,一个特别任命的调查委员会得出结论,导致灾难的情况 本来可以预见的 并通过充分的安全措施避免了事故。

在过去的十一年里 政府已经花费了大约250亿欧元 (32.1 万亿日元)重建海啸受灾地区,但福岛核电站周边地区仍处于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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