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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dazione Bruno Visentini:关于水疗中心、税务机关和合作社的三项研究

水疗中心改革、新税制改革和合作社治理是奥尔维耶托年度研讨会的重点,布鲁诺·维森蒂尼基金会在会上介绍了在布鲁诺·维森蒂尼诞辰一百周年之际进行的三项研究的结果

Fondazione Bruno Visentini:关于水疗中心、税务机关和合作社的三项研究

在 Visentini FBV 基金会和 Cassa di Risparmio di Orvieto 基金会在奥尔维耶托举行的年度研讨会上,昨天介绍了为 Bruno Visentini 百年诞辰而进行的关于股份公司、税务机关和合作社主题的三项研究。

在FBV行长Alessandro Laterza的介绍和意大利央行总检察长Marino Ottavio Perassi的介入后,许多学者介入讨论,包括宪法法院名誉主席Franco Gallo,他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重新解释Visentini、经济学家兼前部长 Paolo Savona、基金会科学主任 Gustavo Visentini(照片中)、博洛尼亚大学的 Luigi Filippo Paolucci、锡耶纳大学的 Alessandro Giovannini 和最高法院议员保罗·弗劳利尼 (Paolo Fraulini)。

概括起来,这些是三项调查的主要方面:

“与其他立法相比对股份公司的监管”

SpA 是一个属于国家物质宪法的机构,监管它的法律奠定了经济监管的基础,构成了私营部门在公司组织中的基础设施,面对政治-行政控制基础设施。 对当前情况的批判性审查突出了最需要干预的立法政策的基本问题,包括通过提议为公司法改革制定结构化文本,目前无法遏制滥用行为。 与我们的经济现实相比,该调查包含在我们的法律体系适应最先进立法的更广泛主题中。 最终目标是通过多重和严格的比较,将我们的法律与源自主要外国体系(特别是德语、法语和英语)的普通法相协调,这在第一个解决方案中已经确定,证实了重新思考的重要性公司法和民事司法制度。 (科学协调员古斯塔沃​​维森蒂尼)。

“布鲁诺维森蒂尼:1971 年税制改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该研究追溯了布鲁诺·维森蒂尼 (Bruno Visentini) 在 1971 年税制改革的各个时刻的核心作用,该税制改革是根据 9 年 1971 月 825 日的授权法实施的,n。 1962; 分析税制改革启动前的几年 (1971-1972) 和实施后的几年 (1986-70),重点关注布鲁诺·维森蒂尼 (Bruno Visentini) 作为其实现的主要设计师的中心地位及其思想的极端时事性; 它还系统地重构了 XNUMX 世纪 XNUMX 年代税制改革的整个发展和实施过程,回顾了该时期的议会行为以及当时的各种作者和主角的贡献,例如 Cesare Cosciani 和 Bruno Visentini 本人; 探讨在各个研究委员会和委员会的议会工作期间修改的改革项目,突出财政问题,这些问题在多年后仍然非常热门,例如逃税。 (科学协调员 Fabio Marchetti)。

《合作公司治理》

合作社的世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现实,而这场运动所开启的统一进程是一种巨大勇气的选择。 分析涉及意大利合作社系统的节点:治理、金融侏儒、资本不足、新的立法规定未解决的节点以及在议会决定全部或部分分配给自己的情况下提供的优惠与股本。 所有这一切都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合作社运动相比,与共同体法律相比,并考虑到法律本身在其他部门的影响,首先是税法,以及之后“合作社”的“新”定义2003年公司法改革,以及艺术的事实。 根据共同体出现的指导方针,民法典第 2511 条仅将其定义为“具有共同目的的可变资本公司”,不再是“具有共同目的的公司”(参见关于促进合作的通讯欧洲的公司)。 在关于互助银行痛苦改革的第 18/2016 号立法令获得批准后,预计将对研究进行整合。 (科学协调员 Luigi Filippo Paoluc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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