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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欧洲的更严格的反倾销措施

欧洲议会批准了更严格的规则,以遏制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国的倾销 - 然而,这不是最终通过的问题 - 该立法受到倾向于加强对中小企业保护的政策的启发 -建议对受倾销政策青睐的进口商品征收更高的关税

来自欧洲的更严格的反倾销措施

国际贸易打着自由化的旗号,是的; 当然,要为势不可挡的全球化浪潮开绿灯。 但不是以牺牲一个交易对手,特别是欧盟为代价。 自半个多世纪前一体化首次启动以来,它一直高举自由贸易政策的旗帜。 必须阅读此密钥 认可 (535 票赞成,85 票反对,24 票弃权),在斯特拉斯堡本届欧洲议会的最后一届会议上, 更严格的规则来遏制第三国的倾销,首先是中国.

虽然以更新为目的开始 可追溯到 1995 年的立法,也就是说,在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全球化的黎明时期,定义新规则的道路非常坎坷,而且还没有走完。 一条道路再次见证了欧洲议会从不同的立场相互对抗,即其成员每五年由所有欧盟公民通过普遍投票选出的机构,以及由 28 个成员国政府代表组成的欧洲理事会状态。 比较类似于平行打开的关于“制造”标签的强制性主题的比较。

碰巧这件事一直悬而未决。 斯特拉斯堡议会并没有在立法机关结束时放弃一场重大比赛,而是选择了投票的道路。 中间,当然。 但是,尽管如此,当几个月后新议会和理事会将被事实迫使重新打开档案时,这仍然会产生一些不容忽视的利害关系。 “这令人失望——他评论道 报告员,瑞典人 Christofer Fjellner, PPE 集团成员——注意到成员国之间的分歧,这阻碍了在立法机关结束前最终通过该措施。 但是当下一个开放时,理事会仍将不得不提出一个共同的解决方案,以保证对控制倾销工具的信心,同时不会在日益全球化的经济中扼杀国际贸易”。

论优劣,敬请期待 两个欧洲机构之间不可或缺的妥协,新批准的规则受到倾向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占欧洲创业结构的 90% 以上)保护的政策的启发。 对于这些公司,伴随该措施的报告强调,由于程序复杂且面临高额费用,获得欧盟贸易防御工具特别困难。 报告补充说,其结果是,规模较小的欧洲公司无法抵御日益强大的第三国实施的倾销。

这就是为什么批准的条款建议对受到原产国倾销或补贴政策优惠的进口商品征收更严格的关税。 本应更重的职责,欧洲议会议员说,当进口商品的目的地是中小企业特别相关的部门时。 斯特拉斯堡议会许可的规则还规定建立公共援助服务,以帮助中小企业提出任何投诉,为可能需要的调查服务提供指导,并收集证据的第一要素以便能够启动反倾销调查。

根据斯特拉斯堡批准的规定,职责应该更重, 即使在出口国保持环境保护标准水平和尊重工人权利的情况下 鉴于有关环境和劳工的​​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保障,被认为是不够的。 相反,欧洲议会议员再次认为,当进口商品尽管受到生产国的补贴,但“来自欠发达国家”,打算追求合法的发展目标时,欧洲的关税应该更为温和。 如此模糊的定义可能会打开区分“友好”和“非友好”国家的大门。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在起草法律文本时,议会拒绝同意欧盟委员会最初的提议,避免对来自第三国且已发运的货物征收关税,给予进出口商一个在征收反倾销税之前的两周通知期。 但斯特拉斯堡议会认为,如果豁免获得通过,“可能会鼓励在原产国储存受倾销政策约束的货物”,从而危及任何关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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