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第二次通过 改写我们宪章第 81 条以插入它的宪法法案 平衡预算的义务. 现在就剩下这些了 参议院的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阅读. 为了使该条款生效,将需要绝对多数成员,已经在 Montecitorio 获得,在那里也获得了三分之二多数,从而避免了可能的全民投票: 实际上有 489 票赞成,19 票反对,XNUMX 票弃权. 如果在夫人宫也达到三分之二,则根据宪法本身的规定,不能要求进行确认性公投。
新81条介绍,关于国家预算, 收支平衡的义务,考虑到经济周期的不利和有利阶段。 除非考虑到周期和异常事件的发生,否则禁止诉诸债务。
在后一种情况下,需要分庭的授权,由各成员的绝对多数通过。 改革则指 普通执行法的任务是首先定义什么是允许预算超支的“异常事件”,其中包括“重大经济衰退、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 但是,如果发生超支,还必须有一个还款计划。
实施法还将指明与 GDP 的累积周期性偏差的最大限度是多少,一旦超过这个限度,就有必要采取纠正措施进行干预。 这意味着,如果赤字超过这个限度,主管政府将不得不采取行动,不能拖延。
在实施法中还会有一个新奇之处,即 该机构“在钱伯斯, 符合相对宪法自治, 独立机构的 分配公共财政趋势分析和验证以及预算规则遵守情况评估的任务”。 新宪法规定将从 2014 财政年度开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