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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合同和学徒制:目前仅在议会举行听证会

商会劳工委员会正在审议的第 34 号法令中包含的关于定期合同和学徒合同的新规则的审查将于下周生效。 这是政府在二月份批准的条款,作为所谓的就业法“一揽子计划”的第一部分。

定期合同和学徒制:目前仅在议会举行听证会

就业委员会已开始审查第 34 号法令,但本周将举行一系列专家、劳动法专业人士、工会、企业代表和各种组织的听证会,以加深对该条款所含主题的分析。 《就业法》的其余部分,即总理马泰奥·伦齐提出的劳动力市场改革,将采取授权法案的形式,但尚未提交议会。

第 34 号法令的报告员,Pd 的 Carlo Dell'Aringa,详细说明了构成该措施的五项条款的内容。 第 1 条涉及定期合同和定期雇佣合同,旨在促进其使用。 为此,它分几部分修改了 368 年第 2001 号和 276 年第 2003 号法令,将固定期限关系的期限从十二个月提高到三十六个月,包括任何延期,不再需要规定的理由. 合同最多可以延长八次,前提是延期指的是最初规定的同一工作活动。

每个用人单位建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20%。 员工人数不超过五人的公司仍然可以订立定期合同。 此外,国家集体谈判可能会规定不同的数量限制。

Dell'Aringa 解释说,该措施的第 2 条简化了学徒制的纪律。 它在几个部分修改了 167 年第 2011 号法令和 92 年第 2012 号法律,即所谓的“Fornero 法”,规定了书面形式的义务仅适用于合同和试用协议,但不再适用于个人培训计划。 此外,92 年第 2012 号法律引入的条件,对于拥有至少 10 名雇员的雇主,在学徒期结束时,至少 50% 的学徒将雇用新学徒与雇佣关系的延续联系起来。 Dell'Aringa 指出,压制还扩展到规定,该规定在定义研究所合同纪律的原则时,设想在培训结束时确定集体协议中用于确认服务的形式和方法的可能性当然,为了进一步招聘学徒。

关于学徒的工资,在不影响集体谈判自主权的情况下,第 2 条规定必须考虑培训时数,最多为相对总时数的 35%。 最后,它为教师提供了雇主将在公司进行的专业培训和贸易培训与公共培训相结合的义务,而不再是义务。

在他的介绍性报告中,Dell'Aringa 指出,最重要的是关于定期合同和学徒合同的规定,从技术角度来看,有必要更好地协调法令 34 的新纪律与监管框架电流。

第 3 条旨在确保在欧盟成员国之一寻求就业的人得到平等待遇,无论其居住地如何,以及通过取消住所要求,扩大利用主管部门实施的积极政策行动。 特别是,Dell'Aringa 解释说,该法律旨在为年轻人立即提供保障,为了利用相关课程,确定了该主题的居住和竞争要求,以便让求职青年不分居住地域,可以求助于就业服务。

第 4 条引入了旨在通过简化公司收购所需的现行手续制度,使单一社会保障合规文件 (Durc) 非物质化的规定。 特别是,核实对 INPS、Inail 和建筑行业公司的捐款的规律性,建设资金必须实时进行,并使用专门的远程信息处理方法,通过对有效实体的档案进行查询一百二十天。

最后,第 5 条规定了一项具体的、随后的部际法令,以确定作为团结合同便利的受益人的雇主,现行立法已经规定,从今年开始,它筹集到 15 万欧元,社会基金用于就业和培训的支出限额。

众议院必须在 20 月 34 日之前将第 25 号法令转化为法律。但考虑到议会预计将关闭以允许欧洲选举活动进行,批准应该提前几天。 选举将于 XNUMX 月 XNUMX 日星期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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