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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上消费者:反垄断局针对意大利航空公司的往返机票开出新罚单

反托拉斯对意大利航空公司的罚款高达105万欧元,原因是“No show rule”的由来已久的争议,即如果没有使用出境机票则取消返程机票,导致愤怒的消费者联系管理局——但往返机票的拉锯战仍在继续。

机上消费者:反垄断局针对意大利航空公司的往返机票开出新罚单

目前,意大利航空公司支付的账单已停在“配额”105 万欧元,但预计与反托拉斯的对抗将继续:摆在桌面上的是所谓的未出现规则的应用,即实践规定去程客票未使用时取消返程客票。

自从 2007 年以来,一些愤怒的消费者开始向反托拉斯提交报告,这种对抗冲突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 2011 年,应威尔第广场办公室索取信息的要求,意大利航空公司对该规则进行了首次修改,当局显然认为这些修改不够充分,并针对《消费者法》的适用展开了调查。 第一个结语是在 2013 年 45 月:意大利航空公司因不公平的商业行为而被处以 XNUMX 欧元的首笔罚款:该规则的应用方法,根据当局,修改合同的特征,拒绝使用返程航班,没有但是消费者在购票时是清楚的。 从本质上讲,那些购买机票的人确信他们可能只能使用回程,而不必冒被困或不得不购买新机票或无论如何产生额外费用的风险。

该航空公司的论点在共同体层面也得到其他承运人及其行业协会的支持,但显然是相反的:关税规则代表了优化资源和有效商业战略的工具。 然而,反托拉斯并不相信,因为它认为缺乏特定的程序,即使消费者没有使用去程航班,也可以告知意大利航空公司他们打算使用回程航班,这是不公平的; 即使由于实际缺乏可用名额而没有理由适用该规则; 公司没有提供任何有利于乘客的报销权利。

因此,第一轮结束时,意大利航空公司将被罚款并警告其在 30 天内调整其行为以适应反托拉斯决议。 应公司要求,正式通知遵守管理局规定所需的时间延长了:从延期到延期,我们于 2014 年 2014 月到达,当时反垄断局对所提出的各种措施不满意,开始了不合规程序于 60 年 XNUMX 月以 XNUMX 万欧元的新罚款关闭:据当局称,意大利航空公司的行为继续违反《消费者法》。

尽管有时间允许,尽管在诉讼过程中提供了信息,但根据反托拉斯的说法,意大利航空公司提出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访问返程航班重新确认程序的可能性实际上仅限于不可抗力(具体确定由意大利航空公司自行决定)或购票时无法预见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这些事件还必须由当局或对此具体负责的第三方进行认证。 能够在不加价的情况下利用返程航班的程序的方法对乘客来说也特别繁琐和繁琐:实际上唯一的方法是通过客户中心通知意大利航空公司 - 承担因已支付的费用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编号——至少在不能使用的航班起飞前两小时。

第二轮结束,但比赛仍未结束。 当局很难“放手”。 前提是,为了与公司达成一致,已向其提出上诉的行政法官不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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