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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雇:第 18 条适用于 PA

Fornero 法和就业法均不适用于国家裁员 - 最高法院的裁决证实了政府一再声明的内容 - 与私人雇员相比的区别在于雇主的性质不同

Fornero 法不适用于解雇公务员,但适用于《工人法》第 18 条。

最高法院确认了这一点,最高法院在基础设施部对一名官员提出上诉后,今天对劳动科作出了第 11868 号判决,该官员因从事双重工作而被解雇,上诉法院在合法解雇但违反纪律纠纷程序的情况下,罗马承认 6 个月的补偿,这是 Fornero 法律的要求。

一项决定证实了公共行政部长玛丽安娜·马迪亚 (Marianna Madia) 多次宣布的内容,她在过去几年重申,针对国家雇员的第 18 条从未受到影响,无论是 2012 年的 Fornero 法还是乔布斯壬子政府通过法案。

我们记得蒙蒂行政当局批准的有争议的第 92 号法律,除了干预养老金、延长劳动力市场的永久性年限外,还引入了裁员方面的变化。

2014年,伦齐政府通过《就业法》再次修改第18条,将复职的可能性限制为歧视性解雇,取而代之的是经济补偿。

但是,这些变化仅涉及私人雇员,而不涉及公共行政部门的雇员。 根据马迪亚部长的说法,这种差异取决于“雇主”的不同性质。

因此,最高法院确认了政府的做法,然而,政府的做法似乎是打算通过一项旨在澄清任何疑问的特别条款进行干预。

最高法院法官今天提交的判决排除了 Fornero 改革可以适用于 30.3.2001 年 165 月 2 日第 28.6.2012 号法律(劳工改革 Fornero,编辑)对 92 年 18 月 20.5.1970 日第 300 条法律所做的修改的可能性。第 92 条(工人法规,编辑),据此,在上述 2012 年第 18 号法律生效后通知公务员在非法解雇的情况下得到保护,这是第 300 号法律第 1970 条规定的. XNUMX XNUMX 年在改革之前的文本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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