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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环境犯罪进入刑法典

将环境犯罪直接纳入刑法典的问题又回到了蒙特西托里奥的讨论中。 议会正在审查的一项似乎获得广泛共识的条款规定引入环境灾难、贩运和遗弃高放射性物质以及简单的环境污染罪。

商会,环境犯罪进入刑法典

刑法中的环境犯罪。 这是众议院议会昨天开始审查的一项法律草案的目标,政治力量似乎就此达成了广泛共识。 该条款的文本由司法委员会最终确定,该委员会统一了议会倡议的几项立法提案,并遵循了普罗迪政府已于 2007 年提出的授权法的内容,但随该立法机关而失效。

该条款旨在在刑法典第二卷中插入一个新标题,专门针对破坏环境的罪行。 它将包括环境灾难、贩运和遗弃高放射性物质的罪行; 但也只是环境污染,定义为违反旨在保护环境的立法或行政规定,导致水、空气、土壤和底土以及动植物或任何环境的质量严重受损或恶化“生态系统”的案例。 这些罪行也被配置为疏忽行为,但在这种情况下,处罚最多可减少一半。

对于采取措施防止犯罪活动产生进一步后果或规定开垦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恢复受污染场所的任何人,在自愿悔改的情况下也可减轻处罚。

一项特别规定涉及没收用于实施犯罪的物品,在定罪案件或在任何情况下适用辩诉交易处罚的情况下总是设想,以及没收犯罪产品和利润。

在会议厅就该措施进行的辩论中,就该措施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其动机是保护环境的普遍需要,并或多或少受到犯罪组织造成的环境灾难事件的推动。 因此,对于法律草案而言,似乎为快速议会程序铺平了道路; 政府代表、理事会主席副部长 Sesa Amici 确认,她认为所有前提都可以非常迅速地批准行政部门希望的条款。

然而,除了出于保护环境的一般要求而轻易同意之外,还应注意 Nuovo Centro Destra 的 Dorina Bianchi 发表的意见,他提请注意需要以更准确的方式确定犯罪的概念,遵守定罪案件的强制性原则,一方面让公民能够准确知道被禁止的行为,另一方面也不会给裁判官留下太多自由裁量权和任意性的空间,从而损害公民的利益。生产系统。

此外,比安奇观察到,违反简单的行政规定如何不足以构成犯罪,因为这将与刑事案件中的法律保留原则相冲突,赋予行政当局引入超越刑事禁令的权力立法条文。

由于议会必须优先考虑关于 IMU(第 133 号法令)和关于环境灾害的法令(第 136 号法令) XNU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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