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鲍勃迪伦,作为文学的当代音乐

鲍勃迪伦,作为文学的当代音乐

他于 1941 年出生于明尼苏达州德卢斯,本名罗伯特齐默尔曼,他的童年是在距离加拿大边境约一百公里的矿业小镇希宾度过的。 这位家电经销商的父亲在四十多岁时给了他的儿子鲍勃和大卫一架钢琴。 不久之后,鲍勃自学成才,不仅学会了弹钢琴,还学会了弹吉他和口琴。 中学时他组建了一支乐队并开始演奏音乐 摇滚乐,这在当时很流行。 放学后他决定给自己起个艺名,就这样变成了 短发 迪伦 离开了家。 他就读于明尼苏达大学,但不太喜欢学习,他更喜欢在俱乐部打球。 因此,他决定离开大学搭便车,并主动提出去俱乐部打球。

他有他的偶像 伍迪格思,二十出头成名的创作型歌手。 知道他病了,她决定去他治疗的医院,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 正是从他那里,迪伦以那种拖沓的流行节奏吸取了忧郁和散漫的风格。

1961年他到达纽约,开始去咖啡馆 格林威治 ; 在他的民歌中,向往的忧郁夹杂着抗议的情绪。 有一天,一位代表 哥伦比亚唱片公司 她听到他唱歌,立即与他签了唱片合约。 1962年他创作了 吹在三风,这才是真正的大众征服。 那首歌是迪伦的第一首热门歌曲,由五十多位歌手和合唱团录制。 他加入美国民权运动,积极参加南方的游行和集会,在慈善活动中献唱。

他的演出节奏不断,上下飞机,晚上马不停蹄。 迪伦自己宣称,他开始吸毒是为了跟上那令人筋疲力尽的步伐。 尽管他很受欢迎,但他总是对自己的私生活保持沉默。 他几乎不谈论他的家人或他花在他们身上的时间。 他在任何他能写的地方写作,从汽车旅馆到出租车,这足以激发他创作的灵感,任何时候都是吉祥的。 “当他们来找我时,我试着写歌“。

他的音乐不断发展,每张唱片似乎都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赢得了新的崇拜者,有时也失去了旧的崇拜者。 1965 年,在纽波特音乐节的一次表演中,他因为带着一把带有放大器的电吉他出现而遭到嘘声。 但他征服了一群非常年轻的听众,他们开始想象只有伴随着迷幻灯光的音乐。 1966 年,他发生了一场严重的摩托车事故,长期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而他的歌迷则想象他瘫痪到无法再表演的地步。 迪伦花了大约两年的时间才从孤立状态中走出来,在卡内基音乐厅的慈善演出中唱歌。 在四处游历五年后,他说服自己不再吸毒,开始与妻子和五个孩子过着更安静、更私密的生活。

评论家 阿尔弗雷德·阿诺维茨 有一天她谈到他“ 它几乎单枪匹马地改变了美国流行音乐的形态。 他催生了新一代诗人,并帮助当代音乐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

迪伦是最著名的词曲作者之一,但他仍然是那个严肃而内向的男孩,尽管当时和今天的数百万年轻人都取得了成功和偶像崇拜。 2016年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他因“在美国歌曲的伟大传统中创造了一种新的诗歌表达”而被瑞典学院授予最高奖。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