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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头:打击欧洲,罚款最高可达收入的10%

欧盟委员会提出新规则以控制互联网巨头,捍卫竞争和消费者 - 预计对失败者处以高额罚款,并作为最后手段解散这些集团

科技巨头:打击欧洲,罚款最高可达收入的10%

大科技喜欢 谷歌, Apple, Facebook, Amazon e 微软 他们将能够从欧盟收到 最高营业额10%的罚款 违反竞争法 直到6% 未能从互联网上删除非法内容。 但极端的解决方案也是可能的,那就是 欧洲活动的肢解 o 欧盟市场禁令. 这是心脏 数字市场法数字服务法, 由 玛格丽特Vestager, 竞争事务专员, e 蒂埃里布雷顿,欧盟内部市场和服务专员。

目标是对抗硅谷的寡头垄断 也向欧洲公司开放数字市场. 比赛规则将适用 仅适用于在欧洲拥有超过 45 万客户的公司 (约占人口的10%):除了已经提到的巨头之外,还有十几个群体; 然而,关于内容的那些将适用于各种规模的平台。

数字市场法:竞争规则

详细来说, 数字市场法 它旨在通过事前而不是事后行动来结束大型科技公司滥用其主导地位,就像它迄今为止所做的那样,但无济于事。 因此,公司将不得不适应新规则,其中规定 系统的互操作性 e 数据共享. 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他们将面临处罚 高达收入的 10%. 如果重复出现,就会得出s的极值比欧洲活动成员.

数字服务法:关于非法内容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是关于 数字服务法,其目标是打击网络上非法活动的传播,例如恐怖主义、煽动仇恨、儿童色情、未经同意交换私人图像、跟踪、销售假冒产品或不尊重版权。 大型科技公司将成为 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尽管水平低于传统出版(文化界竞争的选择)。 他们不需要自己删除非法内容,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这样做. 否则,他们将收到相当于 营业额的 6% 而且,如果他们继续违反规则,他们可以 禁止进入欧洲数字世界.

此外,公司将必须像传统公司一样拥有欧洲联络点,并将被迫使用于广告和政治目的的用户分析和营销更加透明。

两套规则的立法过程(必须先由欧洲议会批准,然后由政府批准)肯定会受到硅谷游说团体的阻碍,就像当时发生的那样。 版权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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