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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nime:大公司陷入危机,改革需重做

Assonime 的总经理斯特凡诺·米科西 (Stefano Micossi) 向商会的生产活动委员会发送了一份关于正在讨论的关于处于破产状态的大公司的特别管理法案的重要文件:“他们没有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为“人们应该着眼于将非常行政部门重新吸收到普通行政部门中,提高这一程序的效率和速度”

Assonime:大公司陷入危机,改革需重做

17 年 2016 月 3671 日,Assonime 总经理向众议院生产活动委员会发送了对法案 AC n 的一些意见。 865-ter 和 CA 号。 XNUMX 关于对处于危机中的大公司进行特殊管理的主题,强调了这一问题对经济体系和商业世界的重要性。

Assonime 尤其指出了当前对特殊行政的监管,在其各种变体中,如何勾勒出一个不透明的系统,该系统对生产系统产生负面影响,并为经济系统产生巨大成本。 满足合理化、规则的系统一致性和降低系统成本的需要的机构改革似乎是根本性的。

委员会正在讨论的这两项法案没有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并且在激发它们的理念和拟议解决方案的实质内容方面都显得截然不同,在这两种情况下,这似乎都是不可接受的. 特别是法案 AC n。 865 旨在赋予特别行政程序作为产业政策工具的功能,将程序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小型公司,并根据经济发展部的法令提供直接访问权限。

这种做法与上述系统一致性的要求形成鲜明对比,破坏了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性。 在意大利和其他欧洲和非欧洲法律体系中,现代破产法的发展似乎已经克服了公共干预以拯救小型公司的必要性,其有用性与对破产法的分析完全矛盾实证现实和经济数据。

法案 AC n。 另一方面,3671-ter 似乎理解了对破产进行统一监管的必要性,该监管独立于公司规模,并允许特别管理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相协调. 然而,这一宣布的目标与授权原则的实质内容相矛盾,授权原则旨在以高度不能令人满意的妥协逻辑维持研究所的原始系统,除了提高进入程序的门槛外,根本没有创新。

对于 Assonime 来说,研究所真正的改革应该旨在将非常行政重新吸收到普通程序中,同时努力提高这一程序的效率和速度。 纪律重组的授权原则尤其应规定:i) 取消一般范围的行政程序,为在法院发起和管理的大型破产公司提供单一程序,并有可能经济发展部根据事前制定的标准,负责管理具有重大战略利益的超大型公司的程序; ii) 保证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平衡的方式; iii) 法官决定进入程序的非常简短和严格的条款,以保障相关生产综合体的业务连续性; iv) 任命一位对专业精神、诚信和无利益冲突有严格要求的单一特别专员,并提供与职能相适应的特别专员薪酬标准和方法,并保持一致的规模; iv) 为恢复计划的执行提供一个合适的但不是无限期的期限,并在计划未能执行或缺席的情况下将该程序转换为普通的司法清算程序恢复创业活动经济平衡的具体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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