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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机构:欧洲议会批准改革

今天,欧洲议会以 579 票赞成、58 票反对和 60 票弃权的绝大多数票数在斯特拉斯堡批准了一项关于评级机构的新规定。 该法规干预利益冲突、发布报告的新规则、发行人与多个机构联系的义务。

评级机构:欧洲议会批准改革

等待来了 评级机构改革,“投票”国际债务人可靠性的公司。
由巨头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组成的评级“三合会”现在将受到今天在斯特拉斯堡推出的新法规的影响,议会打算“减少对主权债务评级的过度依赖”。 

这些机构今后必须遵守某些规定 其判断是非曲直的透明度标准, 而且会更 让自己负责 以防他们过于随意地发布,就像近年来经常发生的那样,仓促或不完整的判断。

欧盟内部市场和服务专员 Michel Barnier 表示,他对新的改革方案特别满意,这代表着向金融市场透明度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代理市场本身,“黑社会”实际上享有垄断地位,欧洲议会希望新规则能够促进 评级市场竞争加剧,提高其效率和可靠性。

在这种情况下,机构 他们将无法发布未经请求的评级 根据必须在 31 月 XNUMX 日之前提前通知的时间表,由发行人每年进行 XNUMX 次以上。 如果他们希望发布更多的报告,他们将必须详细说明选择的理由,如果一个国家以前没有要求进行分析。 评级必须仅在市场收盘后且至少在交易所开市前一小时公布。

对于私人发行人,必须将判决的公布通知这些发行人 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让公司提前更正任何错误,避免对股价造成影响。

评估不再是“积极的”,即各机构将不得不 避免向客户列出经济政策配方. 此外,今后将禁止发布对“集群”评级的预期 不再公布 多国资信报告即将发布. 引入该规则是为了避免系统性冲击和金融市场同时出现紧张局势。

评级市场最具争议的方面之一是机构卷入利益冲突,损害了它们的独立性。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预计 代理机构的持股必须“广泛”,因此任何股东都不能拥有多个代理机构超过5%的资本 (除非他们属于同一集团),而为了增加竞争,证券化资产的发行人将不得不 至少每四年寻找一家新的评级机构 (除非他们已经求助于小型机构,我们通过这种方式试图促进与“三合会”巨头的竞争)。 同时使用至少四家对已发行结构性金融资产估值至少 10% 的机构的发行人将继续免除该义务。
如果一家机构违反规定发布评级,依赖该评级进行资产和证券买卖活动的投资者将能够起诉该机构。

事实上,新监管框架的目的是 推动内部评级,解除发行人与外部评级的过度挂钩。 如今,许多机构不得不出售未获得机构足够评级(例如 AAA)的资产。 这会引发恶性循环,导致公共和私人债券市场价值暴跌,对政府和其他发行人的金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目前,欧洲评级机构的建立还没有被设想,但 2016 年被设定为一个中间阶段,以验证今天上午通过的规则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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