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共服务和电视牌照:并不是说它们只是 Rai 的责任

在更新国家与 Rai 之间的协议之前,我们需要重新定义公共服务的概念:我们真的确定在多媒体通信时代只有 Rai 这样做吗? 但如果很多主体从事公共服务,电视牌照费就不能只集中在国有企业,必须在不同运营商之间平分

公共服务和电视牌照:并不是说它们只是 Rai 的责任

在围绕 Rai 的角色展开的辩论中,有一条坚不可摧的长线将大多数人和反对派政治力量联合了三十多年:谁不时执政,谁就试图控制高层公司,而那些不在场的人在少数人中,假装撕裂了他们的衣服,希望能享受到同样的零件颠倒的机制。

一种可以说是“有帮助”的和谐:保证了一点控制,同时向中间地带(相关行业)敞开大门,中间地带逐步采取了以下形式和维度:使对公共服务的任何严重干预都极其成问题。

这是所有主角所知道的事实证明了冲突和“征服”的真正地形:在第二共和国中,没有人赢得过控制RAI的选举。 管理上市公司并不能保证达成共识,但可以确保控制用于生产和合同的资金。 这是政治的真正目标,超越了虚假的争论、虚假的迂回、崇高和庄严的决议。

足以记住,关于公共服务角色的最后一次真正辩论发生在 Mammi' 法获得批准之前,当时基督教民主党离开了政府,没有分享改革的指导方针。 政治上是一个地质时代以前。 然后就没有了。 与此同时,广播和电视通信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网络和数字技术的到来改变了信息的感知和使用。 一场彻底的变革现在伴随着同样激烈的改革,将对 Rai 高层管理人员的控制权直接交给了首席执行官。

所有这些都是在看到协议到期的情况下插入的,该协议直到现在才分配给 Rai 确保公共服务的任务。 有什么更好的机会来开始深刻反思“公共服务”在今天意味着什么,它必须符合哪些标准,要确保哪些功能。 只有在深入讨论结束后,才有可能继续续签协议,因为至少在理论上,不能排除在新的出版界,“所有参与者”都在以某种方式进行“公开”。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许可费的收益,现在“武装”起来以防任何逃税假设,应该在所有主体之间分配,而不是集中在一家公司。

评论